官方发布重要风险提示!事关租房!

2020-08-28 17:44 来源:青岛日报
近期,
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
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
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问题,
引发大量信访投诉,
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为此,
崂山区住建局近日发布了租房风险提示。

据介绍,该类企业采用房租“高进低出”(即高租金向房东收房,低租金向租客出租)、“长收短付”(即向租客收取3个月以上的租金,向房东按月支付租金)的经营模式,来筹集资金扩大规模。
这种经营行为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甚至还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将会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在此,
郑重提醒社会大众
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在房屋出租、承租
以及提供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
务必谨防此类陷阱,
免遭经济损失,
防止房屋租赁纠纷缠身。

1.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

房东和租客在选择租房机构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了解从业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从而择优选择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

2.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

租客不要受过低租金或租金打折的诱惑,在租房之前,要了解并比较周边或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为不要轻信,以防落入圈套而上当受骗。房东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在将房屋租给住房租赁企业之前,也要了解市场租金水平,对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收房的,不要被其诱惑,要提高警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

3.谨慎选择“租金贷”产品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特别留意有无“租金贷”条款,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需要办理“租金贷”产品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平台,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

4.不宜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

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的租金给予租金打折的诱惑,不要一次性预付较大数额的租金,防范住房租赁企业在租期未到时便卷款跑路或倒闭,而原房东因收不到租金不让居住。

5.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出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格外提高警惕。一旦这类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卷款跑路或倒闭,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将会深陷大量住房租赁中介纠纷之中,还很有可能被房东和租客投诉追责、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谨防此类陷阱,
免遭经济损失!
租房时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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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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