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出租房子要小心!六旬男子签完合同发现全是坑

2020-08-11 22:31 来源:爱青岛

  对于手中的闲置房源,不少市民会选择出租。最近,市民孙先生打来热线反映,他将房子通过中介租给了一家托管机构,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很郁闷。

  今年七月,62岁的孙先生在贝壳中介将自己位于瑞昌路的这处三居室登记出租。没过几天,北京中润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找到他,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市民孙先生:拿到合同后,我一看合同文本比较厚,没戴老花镜,里面合同也没看,之后就把合同稀里糊涂地签了。

  7月16日,签完合同交出钥匙后,孙先生却并没有收到房租,于是他把合同发给北京的儿子看,这一看,发现了不少问题。

  市民孙先生:孩子一看全是套路,一点(对托管机构)的制约都没有。

  孙先生给记者看了这份合同。其中写着:中润置家青岛分公司代理孙先生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和解除,租期第一年中仅有三个计费季度。另外,房产证上原本三个房间的房屋,在出租合同中却标注为四间。如果出现违约,对孙先生有诸多赔偿条件,而对于代理方却少有提及。看到这样一份合同,孙先生的儿子气不打一处来,立即从北京回到青岛。

  孙先生父子俩带着记者进入出租屋,朝南的次卧已经有一名女子住在里面,一间北屋的门被锁住,似乎也已有租客入住。主卧墙面已经粉刷并安放好了床铺。更令人意外的是,厨房竟然也改造成了卧室。

  将房屋交由代理,原本为的是省心,可面对如今的种种情况,孙先生则是忧心忡忡。孙先生多次与当初负责签订协议的秦经理联系,希望能对合同进行再修订,却始终没有进展。

  市民孙先生:他也不同意,说公司就没有这样的惯例,说一定要按照原合同执行。

  孙先生的儿子孙松林:收人房租,结果却不给我们支付。一旦过了免租期后,说找不到就找不到了。我们要收房的话,租户已经交了一年房租,到时候会给我们甩一个锅。没有任何一个可制约他们的条件,押金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到时候这件事情就会进入一个扯皮状态。

  孙先生签订的这个合同,是否可以重新修订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如果是代理关系,中介公司以(孙)先生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所以说(与房客)租赁合同的责任都应该由(孙)先生承担。代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分租、合租的话,原则上是不允许(合租)的。把厨房装修成可以住人的地方并且出租,违反了代理协议的约定,没有遵守相关部门以及青岛市的约定。

  随后,孙先生再次试图与秦经理联系,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于是,记者与孙先生一起来到中润置家青岛分公司总部。

  北京中润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要么重新签订合同,要么只能商量解约。您看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吧。第一,改签合同,押金这个事肯定是不现实。合同都签完了,相信就信,不相信就算。第二个,秦经理如果确实存在欺骗、不接电话的情况,我该给你们退房退房。你要真的是觉得不靠谱,咱也不强留。解约肯定是可以的。

  8月10日,孙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友好协商,他已经与托管公司解除了房屋的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提醒: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必须仔细审查格式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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