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子交完房租后被告知违约,原因竟是携爱犬入住

2021-02-27 22:49 来源:爱青岛

  市民刘女士最近碰上了一件糟心事,自己租了一年的房子,却在刚刚交上最后一期房租之后,被告知违约,要终止合同。因为自己违约终止合同就意味着要付违约金,而违约金高达房租的200%,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租的房子明明还没到期,却突然被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刘女士说,去年6月份,由于工作变动,她便与男友合计,租一个离单位近的房子,两个人在网上看到到美丽屋公寓在城市花园小区有一间带阳台的屋子,她便动了心。

  杨先生也搞不明白,怎么当初说好的事却变了卦,他赶忙从软件上找出了当时签订的合同,仔细一看还真有一条不允许养宠物的约定,于是只能妥协。由于当时临近过年,自己已经回烟台了,便与房屋管家协商等年后回来,找到合适的人寄养,便把爱宠送走,却没想到再次收到了房屋管家的催促。

  女士说,这几天朋友就会把爱宠接走,却没想到,今天打开手机一看,合同直接显示退单了,可自己还有5000多的房租和押金已经缴纳了,却迟迟没有人跟她联系退费的事,刘女士是着急又上火,这件事到底还有没有缓和的余地?记者根据软件上的登记信息,电话联系了刘女士所租房屋的管家。

  张先生表示,合同上已经明令禁止不允许带宠物入住,业务员也不可能私自承诺允许,而且年前已经通知过杨先生需要在2月18号之前将宠物送走,杨先生并没有做到,现在直接影响了其他看房的客户,所以只能按照合同办。对于张先生的这种说法,刘女士并不认可,可眼下刘女士的订单已经被迫结束,那剩余的房租和押金该怎么办呢?

  电话里张先生表示刘女士的合同现在已经终止,刘女士需要承担房租200%的违约金,剩余的租金会在扣除违约金之后,退还给刘女士,也希望刘女士能尽快清空房屋。然而面对这种强硬的处理方式,以及高额的违约金,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对于究竟有没有口头承诺过可以携带宠物入住的事,双方各执一词,那么美丽屋公寓可以就这么单方面终止与刘女士签订的租房合同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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