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告容留卖淫案中受贿,派出所副所长获公开正名
2020-01-07 14: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民警遭嫌疑人诬告,导致其在调查期间,警衔晋升以及个人待遇、声誉受到影响。1月6日,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当天,宜昌市伍家岗区纪监委公开给万寿桥派出所副所长陈庆宁正名,证实匿名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据悉,2018年9月,伍家岗区纪监委、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接到匿名举报,称万寿桥派出所副所长陈庆宁,在办理案件中,收受当事人现金,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起诉,放任嫌疑人犯罪。
线索核实期间,陈庆宁因此暂缓按期晋升警衔、暂缓人民警察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及晋升等个人待遇受到影响。同时,也在一定范围内对该民警造成了负面影响。
去年11月,伍家岗区公安分局将该涉案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伍家岗区纪监委迅速进行了核实调查,证实匿名举报的问题不属实,系诬告。1月6日,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给陈庆宁同志颁发《维权正名通知书》,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据悉,这是该局2020年01号维权正名通知书。
当天,宜昌市公安局还给万寿桥派出所民警陈淳、土城派出所民警覃思邓欢发放了维权抚慰金。
去年12月18日20时50分,一精神病患者持砖头跑出家门,在街道上叫骂时,突然将砖头投掷到万寿桥派出所门口的墙壁上。危急时刻,陈淳意识到可能伤及路过群众,他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制止时,头部被该患者砸伤。
去年12月29日下午6时许,点军村民杜某以大货车经过桥梁会破坏其房屋结构为由,拦住一辆大货车不让其通行。民警覃思邓欢带领两名辅警出警处理。在将杜某带离现场时,杜某顺势倒地并诬陷警察打人。同时,杜某的弟弟韩某三、邻居王某在现场参与了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使覃思邓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