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7日的《行风在线》节目中,有村民反映,农业农村局已发放确权证,但自己依旧没有拿到。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永昌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各级镇(乡)政府,村(委会)不得截留发放给农民的土地确权证。仍有部分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确权证不发到农民手中,土地就还是集体的,可以更方便对土地进行征用。事实上,按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合同取得权利的形式,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就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张永昌表示,要严抓工作作风问题,针对不及时发放确权证的情况,已开展过几轮检查,后续还会继续开展。
(来源:行风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