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先生来爆料,城阳宝龙广场,停车收费不合理。
在城阳区宝龙广场,记者见到了吕先生和潘先生,他们都是城阳区宝龙广场的业主,一个住在公寓,一个在底商经营。最近宝龙物业开始收取地上车费,车辆入口处立了一个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上面写明两小时内免费,每超过1小时,收费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
潘先生拿出了了房产证,在土地状况中有写明,共用使用权面积206247平方米,后面还有房地产权证附图。潘先生的意思是,物业现在要收费停车的这部分区域是共用使用权面积,物业无权单方面进行收费。
吕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了城阳区宝龙广场的地下停车场,临近中午这里还是非常空旷,吕先生表示,地下停车场原本是收费的,他们都没什么异议,现在地上也要收费,这是不是另有隐情。
吕先生表示,现在城阳区宝龙广场的场内基本没有商户经营,只有外围的商户还在维持着,物业设置了地上停车收费,现在他们做生意更是难上加难。
吕先生又带着记者来到了城阳区宝龙广场的室内,这里的游乐设施、电梯早已停运,商铺也都是空置状态,对于这样的现状,宝龙物业会作何解释呢?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称,地上停车收费问题他们还在和这些业主进行沟通协调,那么收费问题和经营现状又是否挂钩呢?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工作人员:现在是百分之七八十我们都已经开业了,包括网上有些抨击的说什么乐园什么的已经停了,我们现在都已经招上来了,而且现在都在那维修,准备重新开业。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方面给出的解释,和吕先生带记者看到的反差极大,现在问题的焦点,地上设置收费车位到底合不合规呢?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工作人员:我们都有政府文件的,相关手续上面写的很清楚,上面都已经列明了从2016年之后所有的是不需要备案的,包括报备,也不需要办停车的证件。
记者:想收就收吗?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工作人员:因为这是我们商场内部的,在我们管理范围和区域之内,我们设立的一些停车杆都是在我们红线内。当初规划的时候如果没有停车用途,现在不需要这些,现在是政府鼓励所有的临建的停车场,谁投资谁收益,大家可以去查、
由于双方分歧依旧没有解决,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和吕先生他们决定再次商讨这一问题,但是具体如何商议,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为了让双方进行协商,记者暂时离开,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方面会给出合理的解释吗?
经过近20分钟的的协商,吕先生他们和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不欢而散,三次协商还是毫无进展,目前,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方面同意给这些业主办理停车优惠,根据业主手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分为50元、100元、200元三档,但是每个业主只能办理一辆车的优惠。
协商过程中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方面出具了由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三方印发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及《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但是吕先生他们并不任何其中的内容跟他们现在的遭遇有关。物业和业主达不成共识,开发商宝龙集团(青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面是个什么态度呢?
宝龙集团(青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面和宝龙商业管理控股青岛城阳公司的说法一致,那么这些地上车位到底是开发商的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呢?
对于城阳宝龙广场地上到底有没有停车区域,是不是全体业主共有这两个问题,宝龙集团(青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面并不知情,随后,记者和吕先生一起来到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阳规划分局。
登记之后,工作人员表示,调取相关资料后,会给吕先生去电,记者就这一问题又咨询了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表示,这一问题应该属于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他们只能监管停车费收费问题,有没有权利进行收费的问题他们也管不了,记者又联系了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周处长:咱假设就是说地上的停车位是规划的停车位,那么产权是开发商的,那么这个是可以收车位租赁费和停车管理费的。它这种业态都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本身它的物业服务也是市场的价;那么如果说它的产权是业主共有的话,那么它能不能收费,能不能收车位租赁费或者停车管理费,那么这个应该由业主来共同决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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