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遇上了一件闹心事,前段时间,家里老人住院,他陪了十几天床,回家却发现自己的爱车变了模样,维修要花不少钱。一开始李先生心想,这得亏是把车停在收费地下停车场,要是乱停乱放,可就没地儿说理了。可他万万没想到,收费停车场也不认这笔账,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是什么事情让李先生这么生气?原来几个星期前,李先生把车停在了市北区哈尔滨路95号夹岭沟小区公共租赁房的负二层停车场,由于家中老人生病需要照顾,他十多天没有动车,可是等他回家再次开车的时候,却发现车子变样了。
李先生说,他在这里停车已经两年了,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自己在负二层的停车位也是固定车位,并且每年都按时给夹岭沟小区公共租赁房的物业交费,一年的停车费是3120元,出了这种事,他第一时间就找到了物业公司。
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收费,就对车辆存在临时保管责任,出了问题就该负责。对此,物业公司方面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找到了哈尔滨路95号夹岭沟小区公共租赁房物业公司,可是物业经理不在。
工作人员说,李先生的停车费虽然是交给了物业公司,但是停车场滴落不明腐蚀性液体,应该是管道发生渗漏,这属于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李先生应该找开发商沟通赔偿问题。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和物业刘经理说明此事,并且在第二天给李先生一个答复。那么,车子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受损,开发商到底应不应该负责,物业公司又有没有责任呢?随后,记者联系了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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