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生活在线关注了,西海岸新区的海利达公寓,业主反映,小区存在物业费和电费捆绑交费的问题。这种行为是否违规?监管部门也已经介入。事情进展的如何了呢?
房先生:约谈结果就是,第一我们小区物业正式名为吉利星物业,明确了禁止任何形式的水电物业费捆绑,包括电费为居民用电0.56元每度,包括我之前交纳的费用,那边要完全的退回给我。
房先生说,虽然很不情愿的,但是上次采访之后,他就把电费、物业费都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交上了。5天之后,街道办事处对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很明确的一点就是,电费和物业费不能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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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先生的这套海利达公寓小区的房子,是小产权抵账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配套正规的物业公司。因为不满物业服务没交物业费,导致连电费都不能交。
当天行动员联系了珠海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将在一周之内把三方叫在一起协商此事。
房先生说,这次协商,物业公司答应把房先生多交的电费予以返还。至于大伙儿反映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也做了承诺。
房先生:包括古力井盖的缺失,包括东边有施工的工具,包括墙皮脱落,这种不合理的地方,7天以内进行整改。
房先生说,自己对这次处理的结果非常满意,也非常期待物业接下来的服务。那么房先生多交的电费如何处理,后续物业有哪些改善呢?行动员再次来到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里只是自己的宿舍,行动员拨通了留在窗户上的物业电话。
吉利星物业工作人员:公司的意思是,如果以后他不那样了,也就给他补贴还是。7天之内尽量把需要改动的尽量的去完善。我都回来给公司上报了。
那么物业费捆绑电费是违规操作吗,监管部门会如何处理呢,行动员来到了珠海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
珠海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他这个(捆绑收费的情况)不是一个面上的问题,只是针对这个业主提出这种方式。我们再三强调,捆绑收费是坚决不允许的。这一个违法事实我们叫他限期整改,回去以后让他把多收的钱给业主退回去。
工作人员说,因为房先生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因此不交物业费,从而导致了物业公司针对房先生进行了“报复性”捆绑收费。目前经过协调,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业主交齐物业费,物业也对自己的服务进行整改。
珠海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吉利星物业)是正规企业,只是因为手续不齐全,没在当地街道报备。我们因为前期没报备,监管存在一定的疏忽,针对业主提出来一是古力井盖的问题,还要放置施工设备碍事的问题,我们对物业提出了一星期必须整改到位,到了期限以后,我们要到现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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