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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小吃街没生意 提前撤摊押金难退

2021-02-06 22:18 来源:QTV-4-青岛全接触

  宋先生去年夏天的时候,通过单页宣传,入驻了卓越小吃街夜市摊位,想通过卖小吃,赚上一笔。不料开业几天,营业额只有几十块钱。这下,他只能另谋赚钱渠道了。于是他就把摊位给关停了。摊位关停后的租金没退,管理费和电费也每月按时交着。但等到租赁期结束,押金却退不出来了。说到这儿,我听着有点糊涂了。到期退还押金是很正常的事儿,现在不退原因为何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租金不给退,也就认了,押金为什么还要扣?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宋先生,他始终也没搞明白。

  交上13000元后,宋先生开始了他的小吃生意,先是进了做烤肠和莲子羹的设备,之后又进了不少原材料。不过宋先生的一腔热情,却被销量给浇灭了。

  入不敷出的生意,让宋先生决定及时止损。但小吃街官方不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也就是说8000块钱租赁费退不回来。宋先生觉得,既然是投资,那肯定有赚有赔,经营不善,自己也有责任,于是就打消了退租金的念头。可还有5000块钱押金,按理说得退给自己吧?

  因为不出摊所以不退押金,这个解释宋先生不能接受。

  那宋先生还能拿回押金吗?虽然宋先生租赁的摊位是在卓越小吃街广场里,但签订的协议上只有“摊位租赁合同”六个字,合同的甲方,是王姓先生个人。既然是个人承包,那退押金这事,负责人王先生知道吗?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王先生。

  摊位租赁合同中的第九条中写道: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及押金。不过宋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提前终止合同,他只是不出摊,但没有退租,管理费、电费、租金,一分没少交。

  王先生认为,小吃街经营不景气,和摊主们接二连三撂挑子有关,这样一来不仅降低了小吃街的人气,影响了其他商户的生意,更是造成了来年的招商困难,因此押金不予退还。不过在摊位租赁合同中,并未要求不能关闭摊位。那这件事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经过沟通,双方对于退还押金金额达成一致,王先生安排工作人员,将现金送到宋先生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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