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先生在即墨古城当保安,上个月月底,他骑车在地下车库摔了一跤,膝盖伤了,路走不了,班也不能上了。
受伤后,邹先生去了三家医院,诊断为右前交叉韧带损伤,如果手术,治疗费大概需要三万到五万元。邹先生是12月30日,在即墨古城地下停车场受的伤。
邹先生在即墨古城当保安,11月26日上岗,12月30日出的意外,邹先生摔伤后,公司多发了他五日的工资,就发消息劝他离职,等伤好了重新上岗。家属说的工伤,也被公司否决了。
邹家人认为,邹先生是古城的保安,出事地点在地下停车场,也算是到达了工作地点,在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发生意外,公司应该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这样他们才能毫无顾忌的去做手术。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陪着邹家人找到了即墨古城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工作人员认为,邹先生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的,算不上工伤,如果他和家人不同意,可以去主管部门做工伤认定,需要公司提供材料,盖章的话,公司愿意配合。
邹先生的情况,能否构成工伤呢?记者咨询了即墨区社保处工伤认定科。工作人员答复: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能够认定,但如果是自己摔伤的,就不能算工伤,但邹先生的情况有些复杂。
即墨区社保处工伤认定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项规定,他这种情况如果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现在我们也没有调查核实他的工作现场、工作性质,也没法确定他符不符合这一项。再一项就是在工作的准备和结尾阶段如果说受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这个也要核实保安的工作性质。他停好车去打卡属不属于工作的准备性阶段,现在建议家属把自己能准备的材料先提交过来,我们先立案,后面我们进行核实调查、勘察现场,到单位调查核实、召开听证会等,弄明白他的工作性质、受伤的情况,看符不符合工伤的政策,做出工伤相关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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