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旅游是青岛的一张靓丽“名片”,对于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城市魅力,都有重要意义。在各种海上旅游项目当中,游艇休闲高端旅游近年来发展迅速,前景广阔。为进一步规范游艇租赁业,最近,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海事、公安等部门,制定了《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为发展海上旅游新兴业态提供了政策依据。
《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共21条,将于2月1日起施行,重点围绕企业资质、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游艇租赁经营人须是经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游艇俱乐部;经营人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
根据《办法》,租赁游艇乘客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乘客身份和乘艇信息采集、保存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了安全主体责任,经营人应当承担租赁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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