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视频

租房供暖温度不达标,租户房东难协商!供热公司:建议加双窗

2021-01-04 22:44 来源:爱青岛

  最近几天天气都比较冷,回到家能有热乎乎的暖气那感觉是相当好的,可租户石女士,却为了暖气的事很上火。

  为了孩子上学,今年十月份石女士在盐城路三号租了一套房子,每月三千五百块钱租金,签订了三年的协议,刚开始住进去的时候还比较满意,到了供暖季,石女士也第一时间交了取暖费,可没想到,供暖了之后,家里的温度一直上不去。而且同户型楼上的邻居家的温度比石女士家高好几度。

  石女士带着行动员挨个屋都试了试暖气的温度,除了卫生间里的暖气有一段不是很热之外,其余的暖气都比较热,可家里的温度就是上不来,而且前几天天冷的时候,连厨房的水管都冻住了。

  没办法,石女士只好找房东协商,可房东的话让她很是无奈。

  石女士说,之后她也通过中介,跟房东沟通过退租或者增添取暖设备的事情,可最后也没有协商好。那么如今石女士租的这间房子供暖温度不达标,能通过技术问题解决吗?随后行动员联系了供暖公司,青岛金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随后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

  那么房东方面能对房屋进行改造,提高室内的温度吗?随后行动员尝试电话联系房东李女士,可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于是行动员和石女士一起找到了当时介绍房源的中介。

  中介表示,因为他们是第一次接手这间房子,所以温度的事情他们也不了解,但因为知道石女士联系了记者,所以房东现在的态度是拒绝沟通。那么如今石女士退租的要求是否合理?由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呢?随后行动员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在租赁房屋时,约定有暖气,那么室内温度就应当是达到青岛市供热的最低温度标准,也就是18度,如果没有达到该标准,就可以认为房东提供的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若房东拒绝整改,租客无法正常居住,石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