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人偏偏不相信,醉驾被处罚后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这不,一名男子时隔一年,在同一个地方因酒驾被同一民警查获。
12月7号凌晨30分,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在威海路与台东八路路口,设置夜查点。一辆起亚牌轿车,沿威海路南向北行驶到检查点被交警拦下,打开车门,交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有浓重的酒味。
当交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的时候,驾驶员却表示自己没有,这让在场民警大吃一惊。
经过酒精呼气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1mg,涉嫌醉酒驾驶,同时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随后该驾驶员被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据了解,该驾驶员于2019年6月份在顺兴路啤酒屋喝酒后,因醉驾被执勤民警查获。巧合的是这两次酒驾都是在同一个地点,被同一个民警查获。
两次醉酒驾驶,在同一个地点,被同一名民警查获,真是特别的缘分,只是这样的缘分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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