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职员李某夜间醉酒驾车,撞倒两名骑车男子,致其中一人医治无效死亡。事发时,李某试图找朋友顶包,被急救车司机看出问题,拦住一巡逻民警致其未能得逞。因犯交通肇事罪,李某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被告人李某是一名银行职员,今年37岁。今年3月24日晚上下班后,李某和同事们聚餐,5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和一箱啤酒,一直到凌晨才散。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5日0时40分许,李某酒后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将自行车道内正常骑行的两名男子撞倒,其中一名男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李某拨打120、999后,电话联系其朋友郭某,要求郭某说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在郭某赶到现场前,李某被巡逻民警查获归案。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14.2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被撞的两名骑车男子是附近超市的工作人员,当日加班到深夜才回家。事发路段的监控画面显示,当时两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并排通过一个路口的红绿灯后,继续向南骑行。大约半分钟后,李某驾驶的小汽车出现。车辆快速通过路口毫无减速迹象,后偏离机动车道直接撞向已行至远处的两名骑车男子。事后,李某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23万元,赔偿另一名骑车男子3万元,获得谅解。
当日,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后,急救车司机曾询问李某是否报警,李某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敷衍说:“没事、没事。”急救车司机看李某站立不稳,嘴里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当即产生酒驾撞人的怀疑。
此时,正巧一辆巡逻警车经过。急救车司机担心李某离开现场,向警车鸣笛求助,还拨打了122报警。在随后的处置中,巡逻民警发现,李某有叫人过来顶包的嫌疑。因碰上巡逻民警,谎言进行不下去才没有得逞。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辩护人称李某系主动投案,法院认为该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没有采纳。据此,朝阳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某未上诉。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