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最近,市北交警就查处了一名酒司机,经查,这位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了,这次被查,迎接他的将是重罚。
11月20日晚上10点半左右,市北交警大队人民路中队在山东路鞍山路路口处设点夜查,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查车点200米的位置停了下来。事情蹊跷,交警于是向车辆靠近,此时发现驾驶员有掉头逃离的意图,便迅速赶到车前,对驾驶员进行控制。
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发现,这名驾驶员曾在2016年5月因酒驾被处罚过,当时,其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也因此由A2降至B1、B2,这次又因酒驾被查,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中队长宋书君:依据交通法规,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要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可以说处罚足够严厉,教训也足够深刻,希望他能好好反省。在这里我们也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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