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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青岛现场督办:杜绝电费“捆绑” 落实降费“红包”

2020-11-20 22:27 来源:爱青岛

  下调用电价格是政府推出的一项惠企利民举措,但这一政策在我市部分地方落实起来却走了样,商户们没有得到真正实惠。18日直播的《问政青岛》节目中,樱花苑小区和百丽广场的物业,仍然对商户执行降价前的收费标准,甚至还出现了上浮。为什么降电价政策无法落地?多收的电费又去哪了呢?节目过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杰带队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在市北区樱花苑小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网点业户的电费缴费发票,与物业收入账目进行核对后发现,多缴的电费全进了物业的“腰包”。此前,樱花苑小区网点业户一直按照每度电1.2元的价格缴费,而不是降价后的0.65元。按照规定,作为转供电单位,物业可以加收转供电费用,但加价不能超过电价的12%。照此计算,樱花苑小区物业加收费用远超这一标准。

  据了解,今年6月份,樱花苑小区业委会解聘了原物业公司,在新物业公司入驻之前,小区业委会行使物业的职能。由于遇到了资金困难,所以业委会将物业管理费与电费进行“捆绑”。而电力法明确规定,禁止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小区业委会的做法显然不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针对类似问题,张杰又带队来到市南区百丽广场,进行现场督办。据这里的商户反映,他们的电费缴费标准为每度1.223元,物业以店铺地处“黄金地段”为由,拒绝降低电价。但在调查过程中,百丽广场物业又给出了另外一个理由。

  按照物业公司的说法,加收12%的损耗费用,难以弥补转供电的损耗支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即便这样,也没有理由让商户为物业的高能耗买单。

  据了解,像樱花苑小区物业和百丽广场物业这样的转供电单位,全市共有2800多家。对于如何杜绝电费“捆绑”,张杰表示,要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同时借助互联网手段,对转供电单位实施技术监管,让降电费“红包”真正落到工商业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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