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遇到了一些纠纷以及自身受到侵害的问题,大伙都会选择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莱西的赵女士也找律师打了一场官司,可如今官司没打利索不说,自己还生了一肚子气。
赵女士回忆,去年四月份左右,因为一个民事经济纠纷的事情,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莱西维权法律服务所的李律师,并委托其帮自己打这个经济纠纷的官司。
去年4月19号,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赵女士回忆,一开始虽然案子没有什么进展,但双方沟通的还比较顺畅,直到二次开庭的时候,这位李律师突然告知赵女士,自己到不了场了。
赵女士说,这次之后,自己和这位李律师的关系就变的紧张了起来,最终还导致自己撤了诉。
赵女士说,之后的沟通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甚至出现了言语上的攻击,但这位李律师将所谓的六千块钱处理关系钱以及诉讼费都退给了自己,可让赵女士没想到的是,在将情况投诉给司法局之后,才得知这位李律师压根就不是律师。
那么,所谓的处理关系钱、二次开庭前临时更换律师以及最终的撤诉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真的像赵女士所说里面存在猫腻呢?行动员和赵女士一起来到了这家莱西维权法律服务所,见到了这位李律师。
对于行动员提出的问题,这位李律师给出了和赵女士完全不同的答案,但当行动员继续提问其他问题时,李律师就开始拒绝回答。
随后,行动员见到了莱西维权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李主任,李主任表示,二次开庭当天,确实是因为李律师重庭,所以才由他代替出庭,但具体李律师提前多久通知的当事人赵女士,所里目前并不知情。
李主任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全额退还了李女士缴纳的代理费,并且还在继续义务帮助李女士重新起诉代理这个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那么这位李律师收取所谓的处理关系费用到底存不存在违法行为?又有没有提前告知对方自己的法律服务者身份?赵女士提出的他和对方当事人私下协商又是否真实存在呢?行动员又跑了趟莱西市司法局。
莱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赵女士的举报之后,他们也立刻对案件进行了调查,针对赵女士提出的撤诉问题,经过了解得知,当时法官是争得了赵女士本人的同意之后,才依法作出的撤诉处理。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莱西市司法局对案件的调查已经基本结束,并且做出了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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