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租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020-09-18 18:15 来源:爱青岛

  公租房是政府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民生工程,随着我市住房保障力度的逐渐加大,配租房源陆续入住,部分家庭违规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等一系列部署安排,制定了《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2020年5月起,组织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租房入住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行为,以及房产经纪机构违规发布公租房租赁信息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严格公租房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开展近半年时间,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累计入户排查5万余户,全市检查发现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共176户,已收回房屋96套,整改完成37套,剩余43户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和司法强制退出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

  不断加强公租房项目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2020年6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市内三区公租房房源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统一在公租房项目小区宣传栏、单元门等显著位置设置公开举报信息牌,明确禁止的行为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加大巡查力度,健全查处机制

  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涉嫌转租转借的承租家庭由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书面记录并跟踪核查。核查属实的按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收回房屋,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安排专人对网上房产经纪信息进行监控,对公租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进行巡查,对发现违规从事公租房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导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明确运营管理单位是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租房项目的使用监督管理和保障家庭资格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公租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全市范围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切实遏制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公租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存在公租房恶意欠租、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的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实行联合惩戒。继续加大公租房使用管理信息化手段,逐步推广门禁退出,对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全部推行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系统,对已入住的公租房项目陆续改造安装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系统。通过门禁管控等方式,加大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切实维护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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