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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点藏身经济示范园 如此“崂山水”你喝了吗

2020-07-03 22:25 来源:爱青岛

  大桶水,在青岛,崂山地界产的最有名。最近有市民反映,说在李沧区锦泰都市经济示范园内,暗藏了一家大桶水的生产作坊,这里的大桶水,就是我们经常在小区看到的那种。送货的车每天都很忙活,美其名曰产自北九水。具体是怎么回事,记者也展开了调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用白色塑料桶盛装的大桶水,成了很多家庭的必备,不少市民觉得它的价格比包装大桶水便宜,喝上去口感又好于自来水,因此选择购买。可这种水究竟是从哪来的,它的品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吗,几乎没有消费者知道确切的答案。

  7月1号上午十点多,记者在李沧区文安路5号附近的人行道上,遇到了一位正在卖水的商户,一辆小货车上,满载了几十个50斤装的塑料桶,还有大型的储水桶,旁边接出了水管,市民可以直接购买桶装水,或者拿着空桶来盛水。

  是不是北九水的水,记者不确定,单单看这车身、桶身的卫生状况,着实令人担忧。

  市民吴女士家住板桥坊附近,几天前,拨打了96566热线,反映的就是散装大桶水的问题。

  吴女士说的锦泰都市经济示范园,就位于苍山路1号,毗邻九峰陵,水究竟是不是从这里取得,6月30号晚上,记者来到了示范园内,果然在这里找到了,车牌号为鲁BV19H3的白色小货车。记者在车附近等待,直到晚上八点钟,司机将车倒进了一个胡同里。

  胡同很窄,只容得下一辆车通过,里面的光线不足,压根看不清究竟在干什么。记者决定,以找人的名义走进胡同里面看个究竟。

  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正站在车斗里,整理桶的位置,车下一位中年女子逐一给大桶小桶加水。记者看到水管就是从胡同里面的一处水井里接出来的。

  水确实是从锦泰示范园打的,疑似是地下水,如此偷偷摸摸,显然也没有正规的取水证,这些水会被卖去哪里呢?记者继续蹲守,第二天凌晨四点半,小货车准时出发了,第一站就来到了李沧区东大顺小区。从五点开始,陆陆续续有居民拿着空桶来接水。还有一位工人,用水推车送水上门。

  周围居民告诉记者,这辆车每周三都会来他们小区送水,记者看到,大伙拿来的空桶都是直接盛新水,而一些被送水小工从居民家拿回来的空桶,也直接被灌上新水,压根没有冲刷的过程。在东大顺小区逗留了三个多小时后,货车又转战虎山路东方公园世家小区附近。

  货车上总共有三个大桶,每一个都能装一吨水,分装成小桶总共是120桶,再加上老板说额外再卖六七十个小桶,这一上午下来,大概能卖一百八十多桶,不加运费,每桶4元,加起来收入就是七百元左右,要知道这些水可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

  从送水工和货车司机那,记者也了解到,这送水的活是一周七天不闲着,每天去不同的小区,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的就是方便大家来取水。几年时间下来,附近居民也形成了一种习惯。

  可在这生意红火的背后,却隐藏着更大的隐患,水质安全吗,卫生条件达标吗,取水的行为合法吗?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的送水车,在市区其实很常见,他们大多数都是打着崂山水的旗号,但其实都是在周边一些村落里打的井水。水质没有保障,卫生更加没有保障,这样的销售行为有没有部门监管呢。继续看记者的调查。

  位于锦泰都市经济示范园内的这处取水点,还有送水整个过程,都是在李沧区的辖区内,记者首先找到了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书面的回复材料,可不允许记者拍摄,也不允许我们带走。这份材料中提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第十二条规定,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这份材料中,同时提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仅负责监管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大桶水的单位。至于其他几行文字,通过记者的暗访镜头拍摄,也实在是看不全了。

  从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来,记者又马不停蹄赶到了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李沧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据的法律,是2016年由青岛市政府颁布的《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其中虽然规定了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可第二条中同时对生活饮用水作出了说明,包含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供饮用水。显然,这种散装大桶水并不包含在其中。

  到这,记者也有些糊涂了,不明来源不明品质的饮用水,在大街上小区里,卖的红红火火,可就是没有部门能对其销售行为进行监管,无奈之下,我们也只能转变思路,从源头上找找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记者联系了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的水事违法举报电话,很快就与相关执法人员取得了联系。七月一号晚上八点,记者约了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这处取水点,可一直等了三个多小时,货车司机都没有来取水,难道中间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儿吗?

  不知道是不是记者连续两天的跟踪,被对方发现了,这次人家晚上没有现身。不过水政执法人员说了,即便如此,他们也可以根据记者手上拍摄到的画面,再加上现场调查,对取水点做出处置。另一方面,取水点位于园区,如此明目张胆的做买卖,园区方面不知道吗?

  说话的这位锦泰都市经济示范园东北区域负责人,接到水务管理部门的通知,他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配合调查。

  执法人员说,经过一天的调查,他们已经掌握了取水人的信息以及取水的方式,货车司机姓李,就租住在园区内,得知事情败露,人家还没有露面。

  由于后面这片院子的主人还没联系上,执法人员暂时无法到达井边,记者和执法人员一起爬到园区内一座建筑的二楼,这个位置可以看到井口。

  井口附近荒草丛生,一看也是很长时间没有清理过了。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口井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的一口老井,为了用水方便,园区就私自拉了管线,取用地下水。

  至于货车司机李某某私自接水出售的事,负责人说自己并不知情。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园区工作人员主动拆除了地下水管线。不过这拆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非法取水当事人还将受到严惩。

  非法取水的地点,往往都非常隐蔽,这也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除非有准确的举报,否则很难发现,因此,要解决散装大桶水的乱象,不能仅仅依靠源头执法,更应当在销售环节做出充分的监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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