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创业生意不景气,铤而走险销售假冒名牌箱包、鞋服。日前,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宣判,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2020年4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朴某、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宣判,在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被告人朴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二人当庭认罪服判。
被告人朴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之前在城阳区的某韩资箱包厂打工,离职后共同开店创业经营箱包辅料。2018年以来,市场不景气缺少订单,朴某店铺经营状况较差。看到朋友圈有人经营假名牌发了财,朴某和张某动了心,决定铤而走险销售品牌假货,两人多次从李某某等人处购入假冒MCM、巴宝莉、冠军、迪士尼”等知名国际品牌的箱包、鞋服,通过网络及实体店对外出售牟利。
2018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在朴某经营的店铺查扣假冒上述注册品牌的箱包、鞋服2600余件,经鉴定,涉案产品价值人民币30余万。朴某和张某闻讯后因为惧怕承担法律后果选择潜逃,朴某远逃至韩国,张某逃往北京等地。办案机关通过亲友向其转述了自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劝两人自首。经多方规劝,朴某和张某终于主动投案自首,表示认罪认罚。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即墨区检察机关结合朴某夫妻二人认罪态度、自首的情节,对二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4月17日,该案宣判,在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被告人朴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二人当庭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