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饭店吃饭时不小心绊倒受伤,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呢?家住李沧区的市民张先生最近就碰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张先生:“在股骨头上打了三根钢钉,医生说根据后续情况进行观察治疗,后续如果需要就要换股骨头,这是最坏的一种情况。”
如今,张先生68岁的母亲荆女士只能每天躺在床上,翻身、吃饭都要靠别人帮忙。看着原本健康的母亲,变成这样,张先生特别心疼。而这一切,都要从3月份说起。
张先生:“3月28日我和我母亲还有我对象在靠海吃海九水东路店用餐,起身离席的时候我母亲被桌角绊倒了,桌边和椅子坐面之间这个角度不太合理,直接去了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检查,拍完片之后确认大腿骨的胫骨骨折。”
当晚荆女士就住了院,两天后进行了腿部手术,打入了三根钢钉。
张先生:“如果不做手术会造成股骨头坏死,而且医生的说法是劈面,大骨头劈开了,明显的裂缝,风险比较大,医生说先按照正常的治疗,植入钢钉,但是后期出现股骨头坏死就要换股骨头,他也没法法确认后期的情况。”
4月4日,荆女士出院回到了家。一家人开始和酒店沟通赔偿事宜。张先生说,出事当天,饭店的工作人员写了一张说明,表示会承担所需费用,并盖章确认,这让他们很安心。可没想到,真的要开始赔付时,却遭遇了重重阻碍。
张先生:“我们当时是根据已经发生的费用包括急诊、包括住院、包括第一次复诊手术费,一共花了三万七百元,包括三个月到四个月的治疗,我们提出了四万六千元的需求,出院以后我和饭店老板沟通了,老板说这不是一个急事,需要他们再等等,我说等到什么时候呢,他说他们股东再商议商议。”
“再等等”这句话,张先生从四月一直听到了五月底。5月28日,他再次来到饭店,这次终于和饭店经理协商好,最终赔偿4万元。可第二天,饭店经理又变卦了。
随后记者给靠海吃海九水东路店经理拨打了电话。
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饭店经理挂掉了电话,随后再打,就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那这件事,责任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记者咨询了律师。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目前相关的证据来看,饭店应当对消费者,因此产生的医药费用进行赔偿,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消费者受到伤害的过程中,她自己本身是否也占一定因素,如果店方没有相应的提醒或者保护措施,那么所有的责任应当由饭店方承担。”
就在我们节目播出前,饭店经理又主动联系了记者,对方表示,出事当天,他代表饭店,已经给了张先生一万元赔偿金,剩下的钱,他们并不打算继续赔偿。因为在饭店方看来,事情发生时,张先生作为儿子,应该搀扶或提醒老人。因此,这件事他也有疏忽,剩余的医疗费用应该张先生自己承担。如果张先生不同意,他们也愿意走相关法律程序。责任的理清需要双方好好协商,不过这饭店里的安全隐患,是不是应该先排除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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