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了新物业,车位费还得再交一次?

2019-07-03 21:42 来源:爱青岛

  最近,家住李沧区御景山庄小区的李先生向我们栏目报料说,他们小区的车位费是按年收取,自己五月份刚交了车位费,可六月份物业又来收,而且小区其他居民也都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上午,记者来到了李沧区御景山庄小区,在小区的各单元门上,都贴着一张催交车位费的通知单,上面写着:“逾期不来办理交费的业主视为自动放弃此停车位”。可小区业主纷纷表示,自己五月份刚交完了车位费,并拿出了相应的收据。

  记者了解到,御景山庄小区之前一直由青岛御景苑物业有限公司管理,6月1号,换成了青岛宏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前并未向居民下发任何正式通知。不少小区居民看到催费通知单之后,才意识到小区换了物业。

  少则八百,多则五千,小区居民纷纷表示,自己曾多次找过新物业,可新物业一直不承认他们已经交了车位费。收据都在,为什么新物业不承认呢?记者来到了宏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宏晟源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并未收到原先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费款项,提出让业主自行委托律师解决问题。这样的解决方案,小区居民实在难以接受。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时候,应由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时候,新旧物业公司应当做好交接工作,所以交接的义务主体,应当是两个物业服务公司,而不应当将责任主体转嫁到业主身上。

  明明是自己交接存在问题,却想“甩锅”给小区业主,这家新的物业公司刚来就给居民们留下了一个不太好的印象。业主明明交了钱,怎么到了你这就不认账了呢?竟然还要业主自己去打官司,不知道这家物业公司是确实不懂相关的条例规定,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希望能规范流程,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要明白物业公司是来给居民服务的,而不只是来收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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