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至少优惠5%!山东今年实现ETC收费站全覆盖

2019-06-26 11:31 来源:大众网

  昨天,山东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直及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企车辆、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ETC。

  经山东省政府同意,昨天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省内一切可用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的应用发展。ETC车辆将获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山东省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根据实施方案目标,今年底确保新增ETC用户1395万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ETC收费站覆盖率达到100%。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实施方案提到,今年底确保新增ETC用户1395万以上,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方案显示,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直及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和消防、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使用ETC。自8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7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须建立ETC快速安装发行网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在收费站、服务区提供ETC安装全流程服务。实现服务网点由城市到乡镇、社区、农村,网点全覆盖、服务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12月底前,力争完成民营企业、社会车辆、居民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完成收费车道改造工作,所有车道均需具备ETC服务功能。实施方案还提到,推进货车不停车收费。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省内车型分类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治超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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