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下午,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在荣潍高速明村收费站设卡查车,16时许,一辆鲁B牌照的小型黑色轿车向收费站驶来,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刚摇下窗户一股很重的酒气涌出,这时民警告知驾驶员将车熄火出示证件,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主动检测,在测试过程中驾驶员于某极不配合,期间还从兜里掏出一百元现金企图贿赂民警,但被执勤民警拒绝。后经检测,该驾驶员于某血液含酒精量高达136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
此时驾驶员情绪波动较大,拒绝抽血检测,开始胡言乱语说是不怕拘留,枪毙也不怕,经民警再三说服教育才肯上车去抽血检测,在去明村医院的路上驾驶员竟要求民警把记录仪关了,要给民警一人一千块钱请求放过自己。民警再次拒绝了于某的无理要求。后经询问得知,由于工厂的设备突然坏了,趁此机会同事在一起聚会,喝完酒后几人商量准备去茶山骑马,没成想刚出村庄就被查获。进了医院,驾驶员磨磨唧唧说是晕血害怕,这位刚刚说枪毙都不怕的人却在抽血针的面前瑟瑟发抖,最终民警协助护士才完成抽血。
在去大队审讯室的路上驾驶员接到妻子的电话,妻子得知于某喝酒被查后反倒表现的十分高兴,原来于某经常喝酒后在乡间小路开车,于某从不听妻子劝阻,于某妻子是又担心又生气,称这次给他长个记性挺好。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驾驶员于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达到80mg/100ml以上,便会被吊销其驾驶证并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证,还将面临着1-6个月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
通讯员:芦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