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7 14:51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土地“三权”,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主要是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导向,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流转期限短、流转关系不稳定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