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们的关注点都与民生密切相关
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方方面面,但共同的特点是都与民生密切相关。有代表建议把停车从地面升到空中,缓解日益严峻的停车难;有委员建议能将大病患者的自付比例再降一降,缓解百姓的看病贵难题;有委员建议加强职业心理研究,缓解上班族的心理压力;有代表建议给养老机构设立意外伤害险让养老机构经营更安心。
市人大代表、青钢集团鑫鼎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葛振国:给养老机构买份保险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养老机构逐渐走进市民生活,然而因老年人在养老院内受伤与养老机构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一些纠纷甚至闹上法庭,对一些身体状况不佳的老人收与不收成为了一些养老机构最为纠结的事情。本次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青钢集团鑫鼎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葛振国提出了“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急需投保综合责任保险的建议”,希望我市建立机构养老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起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信息系统。
意外伤害“很受伤”
葛振国在建议中提到,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颁布实施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机构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而事实上,鉴于入住老人的身心特点,人身损害事故时有发生、很难避免。“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此类事故发生后,往往在养老机构和老人亲属之间产生经济赔偿争议和纠纷,而由于社会认知偏差和舆论导向等诸多因素影响,其解决方式无非是谈判和解或诉诸法院。”葛振国说,最终结果往往都是有养老机构承担数额不等的赔偿,有的赔偿额甚至达到十几万元,而这样的数额对于非盈利性且普遍规模不大、护工待遇较低的养老机构来说,实为不堪重负,导致其步履艰难,有的甚至难以为继。
为养老机构“上保险”
为加快在我市建立机构养老意外伤害保险,葛振国认为,首先是抓紧拟定我市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外地城市经验,采取政府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具有资质和经验的保险经纪公司,根据政府有关原则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实现风险共担原则,一般应招标安排2-3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其次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葛振国提出,按照“养老机构先行投保,政府审核后给予补助”的思路,一方面需加强对养老机构实际投保情况的核对审查;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起一套养老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在责任认定、赔付标的等环节的工作流程。通过及时掌握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发生的情况和概率,逐步建立起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的信息系统。
市政协委员、商业职工医院副院长陈建广:降低大病费用负担
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都关心市民的医疗负担问题,希望降低大病患者的医保自付比例,以减轻这一人群的医疗负担。市政协委员、商业职工医院副院长陈建广认为,造成医疗资源分配极度不均衡的根本原因是,近30年来,政府大部分的人、财、物投向大医院,盲目追求大而全,忽视了其他特色、专科医院的发展。他在《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案》中还建议,扶持小医院发展特色专科,对小医院、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给予政策支持。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水平
市民看病,多数集中在医疗资源优质的大型医疗机构,相比之下基层医院少有人问津,如何让特色、专科医院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赖呢?市政协委员、胶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冬在《关于提高基层医院医疗水平缓解大医院医疗压力案》中,建议成立青岛市基层医疗服务培训中心,对基层卫生人员通过培训中心统一培训,提高基层医院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王冬还建议,由市卫生局负责区分和协调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关系,可采取大型医院定期派专家到基层医院坐诊服务,或派驻医疗专家到基层医院支医;还可采取基层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到大型医院轮流培训。通过以上几种合作形式,既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又可以让老百姓在基层医院看上专家门诊,缓解大型医院的接诊压力。
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陈建广介绍,他所在的青岛市商业职工医院每年接收住院肿瘤病人近4300人。此类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个人自付部分如果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一半以上,将对患者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他建议政府进一步降低药品费和检查费的定价,同时在制定相应政策时,充分调研现有大病患者群体的收入和治疗支出水平,尽可能降低大病患者自付比例,保证患者不因病致困、不因没有钱而放弃治疗。陈建广表示,希望大病患者的医疗费定价、自付比例再降低一些,从最基础的政策上,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市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为了降低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我市已经推行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将患者的高额花费纳入救助范围,医保统筹范围外的费用也能获得救助,此外还将8种价格昂贵的特殊药品和2种医用耗材,分别纳入特药救助和特材救助,极大减轻了患者负担,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有近2.9万人享受到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合计1.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