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可能会涉嫌犯罪。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今天主动履行义务,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被执行人耿某某租赁了申请执行人陈某一套位于米罗湾小区的房屋,后双方因租金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耿某某应支付租金并返还租赁的房屋,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耿某某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从涉案房屋中搬出,并支付所欠租金54400元,但租客耿某某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房东陈某随即向李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20日,李沧法院在房屋门前张贴了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耿某某依然未履行判决。今年2月24日,李沧法院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送达至被执行人,明确告知其拒不搬迁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今天,房东陈某顺利收回了房屋。
在“破解司法执行难”过程中,预防性法律制度,能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同时提高司法效率。下一步,李沧法院将扩大《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房屋租赁、拍卖腾迁领域案件的使用,并“因案施策”进一步探索预防性法律制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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