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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用房变私立幼儿园 业主维权有结果

2021-03-23 22:41 来源:QTV-2-生活在线

  还有一个追踪,西海岸新区御园5号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的公共配套用房,被开发商私自租给了幼儿园,业主想讨个说法,眼下事情有新的进展了吗?

  再次见到御园5号小区的业主,他们还在为G3号楼的问题发愁。现在开发商一直没出面,街道办事处也没有对此事进行协调,这让大伙有些上火。

  业主们说,御园5号小区是2018年交付的。按照规划图纸,小区里的G3号应该有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用房,结果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将G3号楼里的1700平米私自出租给了一所幼儿园,而且到现在也没完成首次登记。

  开发商将G3号楼里的1700平米,租赁给了幼儿园,其中变电站、厕所、物业管理用房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按照常理来说,属于业主共有的配套设施,开发商无权出租。不过,开发商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出面回应。

  G3号楼的首次登记何时才能完成?开发商在没有明确的产权证明的情况下,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面积出租又该如何处理?这些疑问都需要开发商出面解答。不过,距离上次采访已经过去了近一周的时间了,事情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而且连开发商都联系不上了。

  那对于G3号楼出租这件事,开发商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又会有怎样的答复,行动员与大伙再次来到了开发商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在小区办公地点。

  得,还是跟上次一样,又扑了个空。行动员从网上查询到,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是长江中路183号综合楼,可当行动员赶到时,却发现眼前的并不是公司,而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随后,行动员拨打了注册信息上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没想到接通了。

  工作人员表示,G3号楼确实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用房,但因为其中有涉及到会所的权属问题,所以还没有划分好。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出租出去的面积里,确实是有业主的共有部分。现在公司也在积极协调解决此事,将业主共有部分的面积出租出去,该对业主赔偿就进行赔偿,尽早把该属于业主的共有面积,归还给全体业主。但至于如何操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那么,开发商将属于业主的公有面积对外出租,业主应该怎么办?行动员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奕: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开发商腾房,根据我们的民法典里面,这块是予以支持的。

  另外,原本是公共活动室、厕所、社区卫生站等用途的地方,现在办成了幼儿园,显然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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