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李沧区的杨女士,她遇到的麻烦事儿,不单纯是着急上火了,关键心疼啊!孩子在幼儿园受了伤,靠近眼睛的位置,皮开肉绽,孩子脸上留下了一道疤痕。
杨女士的女儿今年5岁,在青山路幼儿园上学,今年一月份,杨女士接到幼儿园电话,说自己的女儿摔伤了,正在送往医院,杨女士夫妻俩急忙赶往医院。
看到这一幕,做父母的心都揪了起来,那么这场意外是怎么发生的呢?
孩子脸上的伤口目前已经基本愈合,但留下的疤痕,却没有办法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了。
杨女士称,由于孩子年纪太小,医院的大夫对她说孩子的二次手术要等十四至十六岁也就是十年后才能进行,可是杨女士担心十年后能否还有人负责孩子的手术费用。
杨女士希望幼儿园园长能写一份书面承诺,保证女儿将来做手术有人来承担费用,或者现在要求赔偿,保证后续治疗费用,可两个办法与幼儿园都没有协商成功,协商不成,只得走法律程序,1月份,杨女士对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对于此事,幼儿园园长有什么说法呢?
在记者亮明身份后,王园长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后迅速挂断了电话,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青山路幼儿园,王园长称自己不在幼儿园内。
幼儿园园长不愿出面协商,随后记者咨询了李沧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还是走法律途径更为公平公正。
杨女士称,四月份将会开庭,目前双方都在等待,依照开庭结果进行后续赔偿。
幼儿园作为孩子的看管教育机构,对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负有责任,老师们也都把孩子视如己出,其实发生了这样的意外情况,无论是园方还是孩子家长,都一样的心疼,除了等待法庭的裁决之外,也希望这件事情能给更多的幼儿园提个醒,避免类似危险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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