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依法给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行为人郭小明(化名)
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开出了长清区今年首张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
2021年2月3日晚
郭小明因其女朋友想要看烟花
便驾车载其一路行驶至
长清区创新谷R1线轻轨附近
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的情况下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接到线索后,长清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联合崮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并确定郭小明的违法行为
再次提醒:
禁燃禁放区域内的朋友们
一定要注意不要“以身试法”
其他地区的朋友
如果可以
做到少燃放或者不燃放
来源:济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