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的朱先生给96566打来电话,自己家的房子盖好了,可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朱先生所说的证是房产证,但办理房产证首先得拿到土地使用证。所以,即便已经盖好了新房,朱先生也一直没装修。朱先生说,在2018年的时候,全村共有十处宅基地符合批准建设盖房的要求,妻子赵女士满足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当年12月份和村委会签了新房建设协议。2019年4月份村里向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申报,并且张贴了公示。同年7月份,妻子也拿到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委和镇政府都盖了章,土地利用现状图里也明确画着自家具体的盖房位置。可直到现在,土地使用证也没办下来。
朱先生说,妻子是本村人,符合女青年结婚不离本村的条件,所有的程序都是以妻子赵女士的名义来办理的,但是如果想要办下来土地使用证,按照当时的政策除了符合条件的妻子,也需要他开具无房证明,而事情就卡在了朱先生办不下无房证明上。
按照信访局的回复,妻子赵女士符合条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但因为朱先生不符合无房证明出具要求,程序一直走不下去。让朱先生不理解的是,既然如此,为什么之前还让自己多次提交材料呢?
那么是否如朱先生所说,办理程序被村里拖延,朱先生父亲名下有房子和朱先生又有什么关系?朱先生的事情到底应该哪个部门来管?行动员和朱先生来到了小泥沟头村村委会。
小泥沟头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自己将满足条件的七户人家的材料,统一递给了街道里的街村建设中心。后来,被国土资源所告知,朱先生老家父亲名下有房,所以不符合条件。至于什么原因,村里只管上报,他们也不清楚。
一家两口子,妻子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也通过了审批,但就因为丈夫无房证明这一个材料无法通过,导致土地使用证拿不到手,办理不了房产证。那么是否像朱先生所说,是三个部门在踢皮球?接着往下看。
朱先生觉得,自己是符合条件的,审批办不下来是因为几个单位互相推诿,导致三年没有答复。那么朱先生的事情到底卡在了哪里?又是否符合条件呢?行动员找到了张家楼街道办事处,张家楼自然资源所、街道办事处街村建设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小泥沟头村的村书记村主任都来到了办事处。
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自然资源所的工作人员说,朱先生的父母名下有一处宅基地,登记在他父亲名下,所以他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
行动员没能看到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提到的“区纪委巡查意见”,但工作人员表示因为2019年5月份之前,各个国土所出具无房证明的格式模板没有统一,产生了漏洞。区纪委在调查时,针对无房证明对局里提出了整改意见,所里按照新的无房证明进行办理,朱先生就不符合条件了。具体依据的是什么,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不过结论很明确,就是朱先生因为原籍有一处父亲名下的宅基地,所以不符合条件。
既然张家楼自然资源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曾多次向局里审批科上报朱先生的材料,那么2019年5月份区纪委的整改意见和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新审批条件是什么,朱先生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符合条件,为什么不符合条件所里还继续上报了多次,行动员联系了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局审批科和张家楼自然资源所的工作人员到了局里。
工作人员说,朱先生原籍在张家楼的朱家屯村。父亲有宅基地,且只有一个儿子,不满足审批宅基地的条件。可按照村里的说法,是2019年四五月份提交的材料,既然不符合条件,为什么又向上申报?又为什么材料隔了小半年,当年12月份审批科才收到呢?
按照自然资源局的说法,审批科已经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结了朱先生提交材料一事,现在政策改变,宅基地的审批权已经不归自然资源局。朱先生家今后到底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等待最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办法。行动员在2020年11月13号张家楼街道出具的信访意见书中看到,因镇街区划调整,上级对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审批办法及流程尚未出台,暂时无法报批,待审批办法及流程明确后,按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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