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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抽取地下水从事汽修生意,青岛一租客被罚4万元

2021-01-13 22:34 来源:爱青岛

  做汽修生意的孟先生,2019年10月在水城路租了一间门头,没多久就接到了罚款通知,原因竟然是因为院子里的一口水井,孟先生直喊冤。

  2020年11月,孟先生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法官打来的电话,罚款和违约金共四万。孟先生说,当时他也没太当回事。直到2020年12月25号,他正式收到了一张黄岛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孟先生上交罚款共计4万块。这下孟先生才慌了神。为什么被罚这么多钱,孟先生说,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还得从2019年12月末说起。

  孟先生说,2019年10月,他在西海岸新区水城路上租了一家门头干汽修生意。干了不到三个月,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就上门了,责令孟先生对自吸泵等设备进行拆除,事后还让他去了趟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上半年,因未经允许擅自取用地下水,孟先生作为网点实际经营人,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2万块钱罚款。但孟先生说,自己一没有打井,二没有擅自取用地下水,用水用的都是自来水,这样的处罚结果,他无法接受。行动员看到,孟先生店内靠近墙角的位置确实有一根被截断的水管,但底部仍旧深埋地下,穿过墙体不知道通向哪里。井是谁打的?孟先生有没有用过井水呢?

  孟先生说,虽然不觉得自己有错,但还是签了字,一块去签字的还有房东,那么,房东会不会对水井的情况有所了解?行动员电话联系了孟先生的房东郭女士。

  房东郭女士说,孟先生租的这间店铺自己不负责管理,也不清楚店铺里多了啥,少了啥。不过店铺确实对外转租过几次,这套抽水设备和水井是谁弄的,她也不清楚。至于这笔4万的罚款,她也不会承担。

  孟先生说,自己明明没用过地下水,还得承担全部的罚款加违约金,孟先生既觉得委屈,又觉得心里不平衡。那么,情况是否如孟先生所说,行动员跑了一趟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中队工作人员说,当时孟先生承认每天取水,也有询问笔录为证,且已查实,孟先生是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的前提下,未经允许使用地下水。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工作人员依法责令孟先生整改,罚款的数额也是有据可依。

  经过执法人员的初期调查,打井的人到底是谁还不得而知。那么,这笔罚款是否应该由孟先生独自承担,房东有没有责任呢?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中队副中队长潘明光表示,取用地下水的人不是房东郭女士,目前也没有证据指向房东与非法的水井有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使用地下水的行为,只处罚实施这种行为的人。神秘的地下井到底隐藏在哪里,水管到底通向何处?接下来,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向水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行下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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