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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助同事被烫伤,公司为啥不给报工伤?

2020-12-21 22:20 来源:爱青岛

  西海岸新区的李女士,在工作期间受了伤。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手上的伤还没好,现在又因为工伤认定的事儿着急上火,那么到底遇到什么麻烦了呢?

  李女士拿出受伤的左手,纵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伤疤依然没有消掉。而从李女士提供的照片上看,手背和手指上的伤疤触目惊心。相比于手上的痛疼,同样让她心里憋屈的,是后续问题的处理。

  李女士是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的职工,从2010年就在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岗位是操作工,负责在流水线上组装笔。就在今年11月2号,她在工作中突然发生了意外。

  李女士:别的车间的同事下来修膜,膜用完以后她让我帮忙给她换上,我告诉她了,我说我不会,你找别人换吧,她说我就和你熟,你快来帮帮我吧,出于好心的状态,我就去帮帮她,本来就不太懂,领导也没有培训过,碰到了感应器,就直接压下来了,它是全自动的。疼,就和过电的感觉一样,疼的都发木了。也没流血也没起泡,直接皮就脱落,光剩肉了。

  从李女士提供的医院入院记录上来看,初步诊断为左手烧伤3度,面积0.3%。不过李女士说,事情发生后,起初自己并没有太当回事。

  李女士:受伤之后我就去洗手间冲凉水,冲完凉水我就去找班长,给班长说了也给他看了,然后我自己坐公交车去了辛安一个小诊所,看了看,人家给我开了点药吃,抹了烫伤膏,我就回家了,在我在那排队拿药的时候,班长给我打电话,说如果没伤到骨头不缝针,就不用给领导汇报了。我就回家了,第二天又来上班了。

  没想到伤口越来越严重,后来手背肿了起来,11月7号李女士只能住院治疗。

  李女士:住了20天院,花费了5600多元,我去结账医院不给我结账,说你这个伤是在单位伤的,应该是工伤,医院就给我要工伤证明,我没有,公司没给我报工伤,所以我到现在也没结账。

  李女士说,自己找车间主任去报工伤,等了一个月没有等来答复,结果等来了一份处罚通知。通知内容为李女士在更换收缩膜时,未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操作导致手部被烫伤,且事故发生未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李女士因私自违规操作收膜机,面临三级处罚。对此,李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枉。

  李女士:也有一点我自己的责任,领导没安排我去,他叫我,我才去的,其实打心里我并不情愿去干,因为那不是我的活,但我还是好心去给她帮忙了。不是我不及时上报领导,是班长不让我说,所以我就没报。

  虽然觉得很委屈,单位也没有给申报工伤,李女士只能自己去申请,但也被卡住了。

  那么单位到底知不知情,有没有给李女士申报工伤,行动员和李女士一起来到了她工作的地点,位于齐长城路29号的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因为无法进去厂区,等了半个小时后,两位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

  工作人员让李女士独自进去协商,谈了半个小时左右,李女士出来了。

  李女士说,公司的意见是,因为超出了一个月的时效,所以工伤鉴定无法上报,工厂愿意给自己报医药费,将此事私了,对此李女士表示并不认可。

  公司只愿意报销医药费,这个方案李女士不能接受。那么此事又该如何处理呢?行动员来到了西海岸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答复,关于李女士的情况,不论是违规操作还是私自操作,只要是工厂内受伤都属于工伤范围。而且,员工受伤后,公司一年内都可以上报工伤,并非只有一个月的时效。证人作证也是有利于后期案件办理,如果李女士无法提供证据,工作人员也会前去取证。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向李女士的工作单位青岛昌隆文具公司发出举证通知,还没有收到单位的反馈。现在李女士的情况他们已经受理,正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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