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6旬保洁员工作中晕倒,浑身是血,家属:一天要求干16个小时

2020-12-03 20:49 来源:爱青岛

  市民孙先生的父亲今年66岁,在公厕做保洁,近日,孙先生的父亲在工作期间摔倒了,可是公司却不管不问,这让他十分气愤。

  孙先生告诉记者:“我父亲是11月10号晚上八九点钟,在上班时间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我们立马开车送到医院,进行了诊断是脑出血。”

  事发后第三天,孙先生就找到了单位,但是单位的态度却是不负责不承担,一切自理。

  据孙先生介绍,正常工作一天是8小时,但是事发的时候孙先生父亲的公司却要求每天干16小时,“原本是两班轮倒,但是把我母亲调到另一个公厕去了,让我父亲自己在那干。一年365天都是不休息的。他们工作单位说这个病是我父亲本身就有的。”

  孙先生告诉记者:“我的诉求是报销医药费,花了6万多,报销完了以后,还有三万多。”

  记者来到青山绿水城市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属于公司的责任,那公司会承担,“大叔和我们是劳务关系,今年66岁了,我们也给他投着商业险,我们也是走保险看是否能报销。但是保险公司看了说不能报销,属于疾病,属不属于工伤我们自己也不能断定。家属认为是工伤或者是公司的责任,不是有劳动部门吗可以主持公道。”

  由于双方签的是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记者准备找到青山绿水公司的主管部门问问情况。

  结果第二天把我们赶出去

  青山绿水城市物业:进去坐进去坐

  孙大叔的老伴:你什么意思你拍照什么意思海洋:你别拍了你也别激动大姨

  (大姨争吵抢手机很激动)你录什么你不准录

  (转场)青山绿水城市物业:属于公司的责任公司必须要承担,但是大姨和大叔来了好几次了。大叔和我们是劳务关系,今年66岁了,我们也给他投着商业险,我们也是走保险看是否能报销。但是保险公司看了说不能报销,属于疾病,属不属于工伤我们自己也不能断定。家属认为是工伤或者是公司的责任,不是有劳动部门吗可以主持公道。孙先生:正常工作时间是多长时间我问一下几个小时

  青山绿水城市物业:他是16个小时孙先生:正常工作时间16小时听到了吗,我不知道国家怎么规定的,不管是签劳务合同还是什么,超过60岁退休的,国家规定不超过8小时。她说16个小时我签你合同就卖给你了,一年365天无休对不对,春节也不休息吧。

  海洋:为什么现在大叔自己在那了呢青山绿水城市物业:公厕里就是打扫打扫就行了,你可以是夫妻两班,你自己能干过来也可以拿两个人的钱。我们钱都是到位的

  海洋:大姨说你们把她调到另一个岗位去了

  青山绿水城市物业:我们不强制海洋:当时给员工选择了吗青山绿水城市物业:对海洋:在合同里有体现吗要干16小时或者8小时青山绿水城市物业:合同中没有。你们觉得是因为劳累导致的疾病的话,我们也不下结论,都是有第三方鉴定,非常希望走法律途径。

  青山绿水公司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是咱们的员工,他是属于疾病,从关爱上我们可以谈,从责任上我们还是想走法律途径。”

  随后,记者来到了城阳区城市管理局。

  城阳区园林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听说这件事情后,当时就要求公司,该治病治病,但是公司律师说这不属于工伤,我们也在帮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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