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不少楼盘都到了集中交付的时间,好多都希望赶在过年前,布置一下,入住新家,不过也有不少对新房不满意的,有对市内装修不满的,也有对小区规划和承诺标准不满的,平度李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她又遇上了什么不顺心的情况呢?
2019年的时候,李女士和青岛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签了购房合同,在平度中梁国宾府买了房,小区业主们最看重的,就是当初销售说的那句人车分流。
李女士说,人车分流的意思就是小区的车位都是在地下,是没有地上车位的。这样老人孩子在小区里,她们才更加放心。
可是眼瞅着交房日期临近,有小区业主发现,小区地面多出了不少停车位,还画上了停车线。
发现问题,业主们多次找到开发商,但是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此外,业主们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们当时花五万块钱一个买的车位,也有问题。
停车位的宽度小区业主亲自测量过,内径的距离在2.2到2.23米之间,从白线中间测量刚刚能达到2.4米。记者也查阅了相关资料,早在1998年9月1号开始实施《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微型车停车位宽度为2.2米,小车的宽度为2.4米,而且这个宽度是不包含白线的,也就是说李女士他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标准能达到微型车停车位宽度,小区业主的轻型车、中型车想要并排停下,难度可想而知。那么这些问题开发商应该如何回应?记者跟随李女士他们来到交付中心,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并不在这里,只有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场。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问题,物业也知情,但是他们表示,只要通过交付,就得验收,他们没办法,至于人车分流的说法,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小区业主的说法没错。
销售承诺和实际交付背道而驰,这个问题物业是解决不了的,那么青岛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是个什么说法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青岛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设计标准符合最低标准的要求,至于人车分流的问题,现在他们也正在和业主积极协商解决。
针对李女士她们遇到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凯: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设计了地上有停车位,但是销售人员作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不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告知了我们购房者一个错误的信息,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开发商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