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标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626元、2264元、2134元;
11月9日,
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自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
全市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将惠及全市4.2万余名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提标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626元、2264元、2134元;
据了解,此次提标是自改革开放以来
青岛市第2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
第30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来源: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