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燃烧激情、建功青岛的积极作用,我市将成立一支以“实现自身价值、真情回馈社会”为宗旨的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现面向全市退役军人招募100名“圆”航志愿队成员。具体招募公告如下:
一、志愿队机构设置和服务内容
青岛市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下设6个志愿分队,相关情况如下:
(一)思想政治宣传队。成员由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组成,服务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宣传、革命事迹宣讲、思想政治交流等。
(二)健康科普服务队。成员由具有临床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等卫生技术资格的退役军人组成,服务内容包括健康倡议、健康知识普及、现场义诊、心理咨询服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
(三)法律宣传服务队。成员由具有律师资格证的退役军人组成,服务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案件分析、法律咨询服务等。
(四)就业创业服务队。成员由具有丰富就业指导和创业成功经验的退役军人组成,服务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岗位推荐、创业者现身说法等。
(五)文明共建服务队。成员由热爱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退役军人组成,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文明共建倡议、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明行为宣传、应急保障服务等。
(六)政策落实服务队。成员由青岛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组成,服务内容包括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政策咨询服务、政策资料发放、政策业务协调办理等。
二、招募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0月26日。
三、招募条件
志愿队实行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原则,申请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愿意无偿付出;
2.遵守青岛市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志愿队的公益活动;
3.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心,能独立完成自己份内的任务;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优先条件
1.有志愿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党员优先。
四、志愿者义务和保障
(一)志愿者义务
1.遵守“圆”航志愿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传播志愿服务精神;
2.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培训,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
3.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4.不得以“圆”航志愿队成员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自觉维护“圆”航志愿队的形象;
6.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二)志愿者保障
1.获得志愿服务工作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2.获得志愿服务证书;
3.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4.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请申请报名青岛市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的广大退役军人,点击链接文末链接下载附件《青岛市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申请表》,填写完毕并签名后,将《申请表》PDF格式或JPG格式报送至邮箱qdstyjryhzyd@163.com,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版,由青岛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市军服中心将给予电话联系,并告知后续事宜。 【青岛市退役军人“圆”航志愿队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bva.qingdao.gov.cn/n28356083/n32567906/n32567912/201020144115986115.html】
来源: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