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话!严查这种行为!

2020-11-02 08:22 来源:青岛日报

近期,

部分电商平台出现

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

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

销售、宣传商品问题,

扰乱市场秩序,

欺骗误导消费者。

针对上述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

清理整治网络销售

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行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

严禁制售特供专供物品

平台虚假宣传必须担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参照《关于禁止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有关要求,将以下内容作为清理整治重点:

1.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

2.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

3.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

4.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此次专项行动,要求重点针对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的商品,以“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QGRD”(全国人大)、“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还特意强调,在属地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特别是互联网二手交易和拍卖平台),及互联网广告的监测排查。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士介绍,对各地监测出的有关信息,排查后确属违法违规的,要立即责令删除商品信息或停止发布广告,并依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予以查处。

特供专供标识花样繁多

公众迷信标识蒙在鼓里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特供”“专供”产品呈现出以下特点:在标识内容上出现许多新花样,变相使用“特供”“专供”等拼音标识;鱼目混珠,明明是销售给普通消费者的、大批量供应的,却谎称是“特供”“专供”产品,少量供应。

而且,这些使用“特供”“专供”标识的主要商品有:饮料、白酒、啤酒、酱油、醋、月饼等。虽然有的商品没有标称“特供”“专供”字样,却以“国宴用油”“钓鱼台月饼”“国宴用醋”等词语促销,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

老百姓们如何看待这类“特供商品”呢?一些消费者对于超市里销售的“特供”产品将信将疑;也有部分消费者对“特供”类产品情有独钟。反正是购买必需品,购买有“特供”标识的总比没有标识的强,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这种心理去的,对“标识”持迷信态度。

开展交易广告日常监测

建立长效机制常态打击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违法生产销售有关商品,甚至将这种乱象蔓延到了网络销售渠道,危害更大。这不但误导了消费者,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声誉,应该严厉予以打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士介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对“特供”“专供”商品网络交易和广告的日常监测,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常态打击模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提醒大家,

在购物时要擦亮双眼,

切勿迷信所谓的“特供”标识。

发现虚假宣传行为,

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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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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