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件221人!青岛东营威海集中公开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20-10-02 11:22 来源:山东高法

9月26日至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两级法院依法对10起133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宣判。

其中,市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智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了王某波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崂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赵某韶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均在当地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众多、犯罪组织相对稳定、行为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外,市北区人民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即墨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还宣判了王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案,王某刚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案,于某杰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刘某鹏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诈骗案及参与恶势力犯罪的方某杰、邢某朋、逄某旭、纪某兴4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崂山法院

崂山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韶等人自2003年至2013年先后注册成立或从他人处购得山东青成律师事务所、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青城武术俱乐部,并于2013年7月合署经营,悬挂“青成集团”门牌。通过实施非法讨债、插手民间纠纷、欺压、残害群众等违法犯罪行为,青成集团逐步形成了被告人赵某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田某、冯某甜、赵某等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邵某文、赵某泰、邵某文等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张某东、刘某、马某俊等为一般参加者的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较为稳定的组织结构和较明确的层级,参与人数较多,存续时间较长,具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5年至2017年期间,赵某韶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经济利益,在被告人赵某韶的组织、领导下,通过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为催收债务和不良资产,实施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逞强争霸,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故意伤害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为惩罚公司人员离职后提出劳资赔偿,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赵某韶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多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崂山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韶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城阳法院

城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波自2013年起先后成立青岛零伍叁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东方金岸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非法放贷及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王某波为组织、领导者,以姜某龙、安某亮、李某英为骨干成员,组织稳定、层级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从事放贷业务过程中大肆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采取签订空白合同、伪造资金流水、肆意认定违约及“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等非法手段,恶意垒高借款人债务,通过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滋扰纠缠等暴力、软暴力手段索要债务,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造成1人跳楼自杀、1人自杀未遂、多人被迫卖房或搬离住房等后果,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在青岛市城阳区借贷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城阳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波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

即墨法院

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于某杰(时年17岁)于2019年3月在寻衅滋事犯罪的缓刑考验期内成立“西装暴徒”组织,纠集高某强(时年18岁)、赵某(时年16岁)、孙某康(时年16岁)等二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加入,统一将某直播平台账号名称添加“(西装暴徒)”的后缀,彰显其“西装暴徒”组织成员身份,并建立名为“西装暴徒”(后改为“人红命硬”)的互联网群组,便于组织联络。于某杰等人通过拍摄短视频,公然宣扬暴力、传播负能量,并以其在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公寓的日租房为聚集点,购买砍刀、消防斧、镐棒、钢管等器械集中存放,在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及周边借故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5起;报复他人、插手纠纷,纠集众人持械殴斗,实施聚众斗殴犯罪4起及违法行为2起,在当地青少年群体尤其是使用某直播平台APP的年轻群体中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即墨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纠集者被告人于某杰有期徒刑九年,判处被告人高某强有期徒刑七年。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自愿认罪认罚且参与程度较低的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2020年7月以来,青岛全市法院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全面推进远程视频审判机制建设,完善线上审判规则,全面清理黑恶积案,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东营法院坚决落实“六清”行动要求,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目标,因时制宜谋划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扫黑除恶制胜之策,统筹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和黑财清理,从严从快审理了一批涉恶犯罪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29日下午,在中院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对4件3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一、韩宝强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被告人韩宝强、韩荣屹以陈庄镇政府征用该村土地,未兑现补偿为由,2014年4月至6月、2015年3月至4月先后两次组织被告人韩新贞、朱丙文、张光吉等并招引多名村民参与围堵陈庄镇党委、政府办公楼表达诉求,阻止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出入,严重扰乱组织机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间,韩宝强通过请吃、串联、拉拢的方式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韩新贞被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
此后,自2016年8月至2018年案发前,被告人韩宝强利用其村委会主任的身份便利,依托韩南二村地域范围,多次组织被告人韩新贞、朱丙文、张光吉、韩卫青等人,有组织地招引村民参与入股分红,或用于村民发放福利为理由,采用暴力手段或滋扰、纠缠、阻工、聚众造势等“软暴力”威胁手段,对该村地域附近施工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实施敲诈勒索、强揽工程项目,逐渐形成了以韩宝强为首要分子,韩新贞、朱丙文、张光吉、韩卫青等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公开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数额巨大。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利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韩宝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马福骥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6年以来,被告人马福骥先后纠集马超、夏金星、李明、李海波、马同同等人,在东营市广利港及附近一定区域内,多次以渔民拖网生产破坏其海域生态等为由,交叉结伙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马福骥为首要分子,夏金星、马超、李明、李海波、马同同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形成以来,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在该区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马福骥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责令退赔偿损失。

三、范生清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6年前后,被告人范生清先后将姜凌志、孙丛龙、尚建亮、张有财、宋春雨、皮忠胜等无正当职业人员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范生清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形成以来,范生清纠集团伙成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实施开设赌场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范生清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牛云龙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6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牛云龙与被告人闫树涛、张兵、崔康康、朱立新、王鹏、赵学良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牛云龙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成立以来,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牛云龙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9月25日-29日,威海法院开展黑恶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动,一审共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9起56人,其中,25日宣判2起14人,29日宣判7起42人。在29日的集中宣判活动中,齐鲁晚报、大众网、威海日报、威海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并通过“齐鲁壹点”“Hi威海”客户端,“大众网威海”“长安威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快手账号,中国庭审公开网等进行现场直播,1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等1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长安威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快手直播观看情况

集中宣判后,威海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集中宣判周案件宣判情况。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4件319人,二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上诉案件17件19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重刑率为40%,判处罚金2754.4万元,宣判保护伞案件4件4人。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向黑恶势力犯罪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一审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80人,二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上诉案件11件88人,执行各类黑恶案件财产到位3000多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上,威海中院发布了此次集中宣判周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29日宣判的4起分别是:

蔡军勇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劳动、强迫交易、诈骗一案。

2010年5月,蔡军勇成立某养殖社,纠集被告人王寿仁、蔡玉君、王忠秋等人强霸传统捕鱼海域,逐步形成了以蔡军勇为首要分子,王寿仁、蔡玉君、王忠秋为重要成员,蔡洪江、蔡华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渔民破坏养殖区设施、偷盗养殖牡蛎等为借口甚至直接以进入养殖区为理由,实施敲诈勒索、强迫劳动、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和经济生产秩序,在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荣成市等地渔民中造成恶劣影响。另,蔡军勇还实施诈骗犯罪2起。

文登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劳动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判处蔡军勇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五万元;对王寿仁等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毕执圆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

被告人毕执圆曾因故意伤害等犯罪被判刑。2014年10月,毕执圆出狱后即在社会上散布其有杀人、坐牢经历等以彰显恶名、扬名立威,同时开始拉拢、豢养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刘永奇、包伟等人,形成了以毕执圆为首要分子,刘永奇、包伟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在威海市文登城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5起,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文登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毕执圆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刘永奇等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王羽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非法拘禁、诈骗一案。

被告人王羽于2011年起成立寄卖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高利放贷业务。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王羽纠集被告人张建国等人借助“套路贷”手段,诈骗他人财物;纠集、指使被告人赵伟等人,以非法拘禁、殴打、跟踪贴靠等非法手段索要债务,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王羽为首要分子,赵伟、张铁男、张建国、戚勋友等为重要成员,范金满、杨怀明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实施了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10余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判处王羽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对赵伟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鞠博琪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

被告人鞠博琪自2010年起从事高利放贷业务,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并纠集被告人徐国华等人采用跟踪贴靠、限制自由等方式索要债务,自2015年起又伙同被告人潘正涛、张海龙从事高利放贷业务,纠集被告人李杨等人加入该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鞠博琪为首要分子,潘正涛等人为重要成员,庞志丹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鞠博琪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对潘正涛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收官在即,决胜之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六清”行动,持续加大“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一方面,加强案件审理、宣判调度,在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的基础上,实现案件清零目标。

★另一方面,加大涉案查封黑恶财产的处置力度,对于已经进入网拍环节的房产加快节奏,已扣押的机动车等物品抓紧评估,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及时处置,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这次集中宣判结束以后,全市法院将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乘胜追击,拟于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分两批对目前在审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部审结宣判,进一步壮大声势声威、扩大宣传效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黑财的追缴力度。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坚决如期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青岛中院、东营中院、齐鲁石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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