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25日,由市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杨某、王某飞、苏某等人,依托某实业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张某为首要分子,杨某、王某飞、苏某为重要成员,胡某龙、王某鹏、李某、郑某、江某某等十一人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人数众多、成员固定,在首要分子张某统一组织、策划、指挥下,分工协作,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有组织的实施诈骗6起、敲诈勒索3起、抢劫1起、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持有枪支2支,致使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滋扰、拘禁和威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阐述。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