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内容生产者、发布平台
携手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公共传播媒介,网络媒体通过向公众提供观点鲜明、权威深刻以及高效便捷的新闻报道,从“质”和“量”两个角度同时发挥着社会引导作用。然而,部分网络媒体因“利益导向”造成社会引导作用缺位,对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9月14日,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青岛市活动正式启动。由青岛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市公安局制作的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动画短片同步发布。【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篇】捕捉日常生活中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缺失案例辅以活泼生动的画面和浅显易懂的文字,警示某些一味追逐流量及利益的网络媒体,应具备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视频中某网络媒体经理为追求流量、广告费,对平台上发布的恶意炒作内容、虚假广告视而不见甚至推波助澜,对平台用户的身心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当前自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的盛行,拓展了信息发布和接收的渠道,但虚假、恶炒、色情、暴力、低俗等信息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各自媒体要依法自律,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与内容生产者携手,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