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新政”扶持民营企业,这些补贴看哪些和你有关

2020-08-31 13:55 来源:爱青岛

  今天(31日)上午,爱青岛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1-7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8%,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82.9亿元。

  出台背景及过程

  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背景下,我市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截至7月,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165.99万户,同比增长15.78%,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02%。其中,实有民营企业58.88万户,同比增长18.75%,占全市实有企业总量的94.60%。1-7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8%,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5.8%;全市民间投资在建项目3246个,同比增长24.8%,拉动全市投资增长6.2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2178.17亿元,同比增长11.36%,高于全市进出口增速8.63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市外贸总值的63.72%,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6.68个百分点。1-7月,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82.9亿元,新吸纳就业38.36万人,同比增长6.18%,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的80.95%。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民营经济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我市现有政策体系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网站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同时,根据“六稳”“六保”工作最新要求,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要特点

  《意见》主要体现了以下创新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性。牢牢把握我市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环境还不优等问题,统筹提出和明确了服务优化、创新转型、要素保障、培育发展等政策措施。二是坚持高点定位,突出引领性。坚持用改革“冲击钻”打开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倒逼改革,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潜力和创造潜能,以此进一步加快引领带动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实现“量”“质”同升。三是坚持关注重点,突出可操作性。把政策关注重点放在推动优势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发展上,鼓励企业通过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提高发展质量,对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四是坚持政策集成,凸显服务效果。汇集相关部门优化审批监管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措施,特别是在增信担保、融资奖励、招商引资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举措。五是坚持对标学习,突出创新性。学习借鉴深圳、上海、杭州、厦门等地市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政策再集成、再创新。

  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共28条政策措施。第一部分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部分为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第三部分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第四部分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1.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政府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2.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集约用地,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落实国家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用地、用工、用电等经营成本;集聚创投风投基金加快发展,发挥好青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科创母基金等引导作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拓展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抵押物登记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积极开展首贷培植行动,逐步提高首贷获得率,创新开展政策性转贷工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和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考核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3.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实施技术改造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和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等荣誉的企业给予奖补,自2020年起,对首次入选山东民营企业100强的我市企业给予奖补;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全市中小企业融入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精准支持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任务实施机制;鼓励本地民营企业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并购重组、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双招双引”;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创建“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激发企业家创意创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发展;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平台化、社会化、专业化招商中的作用;搭建跨部门的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5.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和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

  下步落实措施

  抓牢了民营经济,就抓牢了经济基本盘。下一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继续加强协同联动,在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创新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推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民营经济部门将充分利用在公共服务、监测数据分析以及与民营市场主体、民营经济联系紧密的职能优势,加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围绕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小。

  二是抓好关键环节、细化政策措施。市民营经济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各区(市)政府立足实际,按照当地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持续优化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尊商重商的社会环境。大力推动更多企业实现创新转型,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或挂牌。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成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山东省1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0强。

  三是坚持量质并举、抓好政策落实。牢牢抓住市场主体发展数量和质量两个着力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引路、成果检验,紧盯关键环节,及时跟进落实。既注重扩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数量,膨胀总量规模;更注重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提升创新活力,发挥好在新旧动能转换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同时,着力解决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依托“青岛政策通”平台进行政策发布、解读,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宣讲,不断提高政策精准辅导能力。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统筹督导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实。推动惠企政策配套衔接,形成密切配合、纵横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政策措施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切实让企业在政策优惠中增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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