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海岸新区的付先生给96566打来电话,说村里拆迁6年了至今还没能回迁,现在,逾期过度费的发放又出现了问题。
村里拆迁本该是件高兴的事,但西海岸新区大兰村的付先生却不这么认为。付先生说,大兰村2015年开始拆迁,按照合同,回迁时限为3年。转眼间都第六个年头了,可楼房主体还在建设中。等了6年,房子不但没盖起来,今年过渡费也要“分期付款”,这让付先生接受不了。
付先生说,当年选择拆迁期间自行过渡的村民,回迁之前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如果按季发放过度费,大伙还得自掏腰包甚至想别的办法筹钱来付一年的房租。
在付先生看来,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己手里这份搬迁安置协议的第十项第三条,关于超期后的临时过渡补助费发放的合法性有待商榷。那么,超期后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是否应该按照季度发放?行动员看到,合同的甲方为大兰村村委会,带着疑问,付先生和行动员一起来到了大兰村村委会了解情况。
这位大兰村的村党支部书记表示,接到村民反映后也为村民去争取过,至于找谁争取的,争取的什么,结果又如何,他并没有说明。无奈,行动员电话联系了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很快,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发展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赶了过来。
这位杜副主任表示,去年2月份,大兰村所属的原临港管区合并到了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大兰村回迁项目临时过渡补助费的发放,也正式转交给了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管理,按照搬迁安置协议,超过三年逾期的过渡补偿费应该逐季发放,因为村民反映钱不够用,所以在2019年至2020年一年的临时过渡补助费中,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自行垫付了部分款额,这才把临时过渡补助费按照一年的数目,发放给了村民。
杜副主任说,他们已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未超期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按规定一次性发给了村民,至于超期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按季度发放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今年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不打算再垫付了呢?
杜副主任表示,能不能按照往年一样,给大兰村村民垫付临时过渡补助费,维持按年发放,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也得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最后杜副主任给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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