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0年,浙江宁波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村民老徐一直坚持照顾着邻居苏老太。因老人无儿无女,一个人生活有诸多不便,老徐常常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后来还自掏腰包补齐了老人住进养老院后的费用。2017年,92岁的苏老太离世,不久其申请的宅基地面临拆迁,留下百万元拆迁款,一时难以处理。
6月16日上午,宁波江北法院顺利调解该案,由扶养人老徐继承一半财产,剩余部分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孤寡老人独自生活
邻居照顾不离不弃
据浙江高院官方微信6月19日通报,现年66岁的老徐是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与同村的苏老太是几十年的邻居。
苏老太早年丧偶,无儿无女,一人生活。因为住在隔壁,老徐常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家中只要做了好吃的,也会盛上一碗给老人送去。
上世纪90年代初,老徐家修房子,见老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了自己家一起居住。
直到2008年,老徐家的房子被拆迁,老徐又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子并经常来看望老人,每逢年节,更是抽出时间看望老人。就这样几十年里,苏老太跟老徐一家就像亲人一样相处着。
这期间,政府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了拆迁重整,种种原因,苏老太变成了无房户。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老太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于是,老徐与山东经济股份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将苏老太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
养老院的费用是每月2000元左右,但苏老太的农民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老徐便自掏腰包主动补齐了。“添了几千元钱,并没有多少钱,主要还是老人的养老保险支出。”老徐如是说。
送到敬老院后,老徐还是经常去看望苏老太,陪老人家说说话,把老人家的生活所需全部安排妥当。“按照规定,老人应由直系亲属送养,但由于其没有亲属,是由老徐送养的。苏老太对老徐也很信任,事情都是交给他做,敬老院如果需要他来,老徐也很配合,对老人的态度始终如一。”洪秋国说。
根据洪秋国的回忆,村里人都看到,每次苏老太生病,都是老徐背着去医院看病的。“后来,村里每年去敬老院慰问苏老太时,她也都是说老徐就是她的儿子,一直以来的生活,多亏有了这位好邻居的照顾。”
老人去世留下遗产
如何处理成了难题
2017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老徐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由于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老太生前申请过4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建房。令人遗憾的是,2017年宅基地批下来不久,苏老太就过世了。
因苏老太生前一直是老徐扶养,村里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宅基地,就拖了下来。
今年初,苏老太申请的这块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有上百万的拆迁款。这百万拆迁款又该何去何从?村里犯了难。
“老人家在世期间与老徐写过协议,约定苏老太的生前赡养及后事处理全部由老徐负责,所有费用也由老徐承担,老人家名下所有财产在其过世后全部由老徐继承。”洪秋国说。
但当时老人名下只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再加上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老徐也没当回事,这张协议上只交代了相关事宜,并没有签字。
“我们都觉得应该给老徐,毕竟是他照顾了老人30年之久。但是因为老徐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法律文书,无法直接继承。”于是在洪秋国的建议下,老徐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决定向江北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好人善举获得褒扬
这份“回报”法院准了
考虑到苏老太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当天上午,江北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慈城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苏老太是单身老人,老徐照顾她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是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场,山东村的村民们纷纷对老徐的行为给予肯定。
“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朋友,也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更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关怀,因此老徐的行为值得鼓励。”在该案件承办法官张海娟看来,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经过现场询问调查,最终法官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苏老太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归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张海娟解释道,“老徐照顾了苏老太几十多年,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根据调解协议,老徐分得一半的遗产。”
此外,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为进一步弘扬慈城当地的“慈孝文化”,倡导老徐这种慈孝行为,苏老太的剩余遗产将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扶养30年邻居继承老人一半拆迁款
法院同时调解剩余部分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其他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