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家买了两套公寓,当时很中意,付了全款,可是等来等去,工程停工了,开发商被起诉,房子也被查封了。
陈先生购买的公寓在长江路,小区名叫合创琨庭7号院,陈先生是去年八月带着岳父、岳母一起来选的房。
陈先生说,房屋选定之后,他在售楼处签订了一份特殊房源认购书,强调他所购买的房屋属于特殊房源,房屋交付后,陈先生必须先把房屋提供给开发商免费使用十年。后来双方多次协商,最终把十年的租期改成了八年。既然一切都谈妥了,那就签合同吧。
收到开发商快递寄来的合同时,陈先生还挺乐呵,可打开仔细一瞧,发现了问题,这份合同是开发商自己拟定的,封面没有条形码,签了也不代表网签成功。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全款买房,为何不能网签呢?
陈先生了解到,建筑方起诉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法院已经把房屋都查封了,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现在工地迟迟没开工,原本计划十二月底交付,不知道会不会延期,陈先生越想心里越没底。
陈先生很懊恼,说因为房子的事情,岳父也生病住了院,售楼中心,置业公司,他跑了好多趟,后来对方总算答应退款,可到了约定的最后期限,钱还是没要回来。事情究竟怎么回事?房子真被查封了吗?
置业顾问解释,现在开发商正在和建筑方协商,预计本月底就会出结果,陈先生坚持退房,他们已经同意,承诺全额退款,也包括十万元服务费,但准确的退款日期,销售中心无法答复,建议他去找开发商问问。
陈先生填写了退房审批单,五月二十四日未将房款退回,开发商自2019年8月14日,也就是陈先生的付款之日起,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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