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
明确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
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
举办会议严格落实举办方、举办地的主体责任。100人以上和会期1天以上的会议活动,要设置临时留观点。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
据悉,按照“安全第一、科学施策、闭环管理、严密细致”的原则,我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活动,做好会前和会议期间的防控管理。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各级各单位本着严防严控和控制人员聚集的原则,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现场会议活动。
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大型会议组成专班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由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期。确需以现场形式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根据参会人员来源、会议规模、会期及是否安排食宿、交通等情形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人员相对固定的会议重点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
省内跨区域人员参加的会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会场疫情防控管理、人员健康码核验与登记;
省内外人员参加的全国、国际或区域性会议活动在上述措施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健康筛查和健康监测等措施;
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会议活动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
会议安排食宿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住地疫情防控管理和交通工具卫生管理。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