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是由业主选出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近年来逐渐成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成立业委会,是我国物权法赋予业主的权利。然而近期本台舆论监督热接到多个小区的业主反映,成立业委会困难重重,有的甚至已经为此奔波了七年。
5月22日,启城福邸小区的业主再次向城阳街道办事处咨询业委会成立的进度,去年年底办事处曾承诺会在今年一季度指导业主成立业委会,这次业主得到的答复是6月份启动。业主回想,这已是他们第四次被通知延期。
城阳区启城福邸小区业主:从送上去的那天起就是等着,2018年、2019年我们都在问,一直等到现在。
城阳区启城福邸小区业主:会不会一直这样拖下去,下半年拖到明年的上半年,再到下半年。我们对此非常担心。
启城福邸小区在2012年交付入住,2018年夏天业主开始筹备成立业委会,多次跟街道沟通后,业主代表于2018年10月将申请材料交至街道办事处。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委会需要经过三个步骤——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选举、选举结果备案并通过,各流程办理时间相加,从小区业主提出申请到最终业委会备案成功应在130天内。那么启城府邸业委会的成立为何严重“超时”?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这不是根据申请的早晚,申请早晚只是一个方面,其实更重要的是根据一个小区的需求,比如说有的小区物业公司急着要撤、要退出,这种情况下必须要优先成立的。
街道同时告知,业主已经提供的准备材料只是成立业委会的民意调查,是申请业委会的前期工作,尚未进入正式流程。这个消息让积极筹备的业主们倍感意外,他们认为,自己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并书面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了选举,已经完成了业委会成立的前两项规定动作,街道还曾对参与投票的业主抽查回访,也从未提出异议。时隔一年半,街道又给出“重新起跑”的回复,业主们难以接受。
城阳区启城福邸小区业主:这些单子就是当时我们经过街道给我们下发的通知,我们挨家挨户找人签的字,以为(是)选票,我们都以为接近尾声。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你们这只是个联名申请,就是20%以上的业主有这个需求要成立,但现在还没开始成立。
城阳区启城福邸小区业主:什么样的事情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只是递交一个申请?我非常担心,接下来的工作会不会重复再做一遍,那还需要多长时间?
同样遭遇业委会“难产”的还有即墨区三盛国际海岸二期。小区在2017年交付入住,2018年12月业主向温泉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019年10月才被明确告知,二期并非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无法成立业委会。
即墨区三盛国际海岸二期小区业主:说你们一到六期是一起的,是一个地产公司开发的,所以应该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温泉街道办2019年10月书面回复业主:三盛国际海岸分六期开发建设,目前一期二期已交付、三四五六期均未交付,总交付率为20.94%,未达到召开业主大会的标准,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即墨区住宅办工作人员(记者:如果我们想成立业委会,只能等六期全部开发结束吗?)原则上是这样的,你们不能单独划分。
即墨区三盛国际海岸二期小区业主:三期、五期在建,四期、六期在挖坑,等它建好没有三年是不可能的。
小区三期还在建设,六期交房更遥遥无期。成立业委会到底有没有希望?5月26日,温泉街道办邀请即墨区住宅办、召集部分业主代表召开听证会,并提出新的方案。
即墨区三盛国际海岸二期小区业主:温泉街道工作人员建议我们接受一、二期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我们是不满意的,从时间来说,我们二期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涉了一年半,迄今还未取得任何进展。如果再加上一期的话,有可能再拖上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记者调查发现,业委会成立难十分普遍。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区市随机采访的28个小区中,只有3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成立率不到11%。市南区交运山庄、市北区梦境江南、李沧区玫瑰庭院、崂山区七星花园等小区至今还在不断努力,其中最长已耗时七年。
市北区河西街道梦境江南小区业主:从2012年的时候,我们小区先后有三次组织成立业委会,一直没有成。2019年12月17日,我书面材料递交了咱们这个河西街道办,他们到现在没给我任何答复。
李沧区世园街道玫瑰庭院小区业主:2017年11月(开始)上街道办事处光去交流七八次是有了,我说你们(办事处)来指导嘛,他说我们办事处从来没办过业委会这种事,所以说我们也没经验。
成立业委会是多数业主的诉求,实际操作起来却障碍重重,对政策理解不同、执行标准不一、前置条件过高、基层部门主观不积极是导致“难产”的主要因素。作为居民小区的标配,业委会成立何时才能告别耗时耗力的“拉锯”模式呢?
破解“成立难”需要“真撑腰”
拉锯式、马拉松式成立,让业主们筋疲力尽、抱怨连连。显然,部分街道、社区没有对业委会成立提供有力的帮助支持,基层“指导关”难过是成立难的重要原因。这原因背后,除却基层部门事务繁多、人手不足等客观因素,是否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严格批卷少担责”的心理呢?日前颁布的《民法典》物权编中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予以指导和协助。明确相关细则,避免理解偏差,不人为设槛,让业委会成立规范、高效、真“提速”,这才是指导和协助的意义。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