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宝山镇、上柴村刘家的几位女儿们要来讨个说法,自家的口粮地,村委凭啥要收回去呢?
把土地承包出去,如今却拿不到租赁费,刘家的女儿们气愤不已。黄岛宝山镇上柴村的刘清新老人,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当年村里分了五亩多耕地,承包期限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为期三十年。
2011年,刘清新老人把耕地承包给了青岛沃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种植蓝莓,总共7.16亩,租赁期16年,到2027年结束,前几年的租赁费为每年每亩八百多元,算下来,每年的租赁费大约五六千块。刘家女儿告诉行动员,家里的大哥在二十多年前就离开去了东北,这些年和家里没有来往,就连父母离世都没有露面,这些年的租赁费一直是父母去领,2013年老父亲去世了,生前写了一份遗嘱:家里的老屋由五个子女平分,但土地款由四个女儿继承平分,土地款由二女儿领取。
从2014年开始,刘家二女儿每年都去蓝莓园收租,为何到了2018年就领不到了?女儿们一起找到了上柴村委。
旧账清了,可2018年的租赁费依旧拿不到,到了2019年,女儿们再次去蓝莓园收租,谁知钱又被村里领走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村委又凭啥领走这笔钱呢?刘家女儿首先带着行动员来到蓝莓园,负责人不在,只能电话联系上了一位工作人员。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这片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这两年的租赁费都交给了村委。听到这,刘家女儿们很纳闷,土地明明承包了三十年,眼下没到期,为什么就归村集体所有了?下午,行动员和刘家女儿们一起来到了上柴村委,不过村委没人,大伙又找到了党支部书记柴书记家。
柴书记说,刘家两位老人已经不在世了,儿子不在村里,四个女儿的户口也迁了出去,按照现在这种情况,女儿们应该是没有土地继承权的,不过这件事村里也拿捏不准,为了不引起麻烦,他们只能把地收回来,这两年的租赁费也是村里代领。
在刘家老父亲的遗嘱中,清楚的写明:土地款由四个女儿继承平分,遗嘱的证明人还是柴书记,在遗嘱上也签了字按了手印,既然有遗嘱,为何现在又不算数了呢?
刘家女儿认为,大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既然父亲有遗嘱,就应该按照遗嘱来执行,村里应该把土地租赁费还给她们,可柴书记希望这件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目前,村委依然拒绝将土地租赁费交给刘家女儿们,村委的做法是否妥当?行动员又来到了宝山镇政府。
宝山司法所的袁所长解释,当年分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刘家两位老人和刘家大儿子三口家,总共五口人,如果五口人都不在了,或者大儿子主动放弃土地,又或者大儿子在别处又取得了新的土地,这种情况下,村委才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眼下刘家大儿子的情况他们并不完全掌握,加上老人生前也立了遗嘱,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土地还不能收回。
袁所长表示,早在之前,他们和社区也介入调解过,眼下刘家女儿和村委的意见不统一,接下来他们还会继续帮忙协调,尽量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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