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师傅是位老司机,开了三十多年的车,最近出了个事故,自己觉得很窝囊。
曹先生讨要的是去年十一月、十二月的工资,一共一万四千元。曹先生是去年5月开始,在青岛驰远达机械有限公司工作的,最初只说让干三个月,月薪七千,双方也没签合同。
曹先生说,后来公司缺人,老板也一直没让他离开,直到12月18日,他收了工,开车从蓝村回来时,在高速路上出了车祸。
后车是一辆半挂,追尾后,两辆车都伤得不轻,好在人都没有大事。曹先生治疗费花了三千元,身体恢复之后,跟公司提出无法继续工作,希望结清工资,可公司方迟迟没给答复。五个月过去了,曹先生实在等不及,决定去问问。
曹先生走后,公司雇佣了新的司机,师傅说,他刚来不到一月,好些事情都不太清楚。工资什么时候能发呢?曹先生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
吴经理说,曹先生开车被半挂追尾不错,但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判的是双方同等责任。简单来说是后车未保持好车距,前车,也就是曹先生开车上路前,未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辆带病路,在高速上行驶过缓。
经理解释,出事车辆没有入车损险,车损部分无法保险理赔,公司方正在考虑,是否要走法律途径,和曹先生算清损失。曹先生也觉得委屈,自己给公司开车,听经理指挥,出了事受了伤,工资要不出来,难不成还得赔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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