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灌溉用电“糊涂账“ 究竟何时能理清?

2020-04-13 19:56 来源:爱青岛

  眼下正是春耕农忙时节,农业灌溉也进入高峰期。灌溉农田,必须用到电。可记者调查发现,在农村,国家电网0.5元左右一度的农业生产用电,到达田间地头时变得身价陡增、价格翻番,每度电价基本都超过一块钱,让农民直喊贵。那么,农业用电的定价权到底由谁来定,又该由谁来监管呢?

  唐泽军是平度市大泽山镇唐家村的生姜种植大户,春耕时节,他的23亩生姜已经下种,眼下正准备灌溉。唐泽军告诉记者,灌溉用的水井是自己花钱打的,用电是从承包地南侧的变电站接过来的。这处变电站属于村委,所以电费也由村委会收取。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村里灌溉用电价格是一块钱一度,浇一亩地电费大约要40块钱,而生姜从栽种到成熟,需要浇15到18次。

  平度市大泽山镇唐家村村民唐泽军:我今年承包了23亩地,浇一次就得900多块钱,一年算下来,一万三四千块钱,费用太高。

  较之于唐家村,崔家集镇陆家村的灌溉用电价格更高,每度要一块四毛钱。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村民:我们村这个电费从2014年、2015年开始交1.4元的价格,到现在一直没降过。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村民:八亩来地,浇一遍地就得二百来块钱,一年最低浇六七回。

  记者在平度市多个乡村采访发现,灌溉用电价格虽有所不同,但基本都在每度电一块到一块四之间。

  有农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种一亩小麦的收入在1200块钱左右,成本大约要七八百块钱,这其中,灌溉需要花150块到200块钱,占成本的近四分之一。而在他们看来,这个成本其实可以降低,因为电价是被人为涨上去的。记者查询发现,山东省的电价确实一直在向农村倾斜。2018年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农业排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度电价在0.51元到0.54元之间。记者对比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三种用电类型发现,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也是其中最低的。采访中,一位村民给记者对比了自家两块地的用电价格。

  平度市大泽山镇大尹家村村民徐先生:我北边山根的地是二级提水,他这个变压器是大队(村委会)的,从变压器拉这个电是一块一毛几,三亩地,浇一遍地就得800块钱的水钱。我南边那块地申请的供电所的灌溉用电,才五毛来钱一度。

  显然,与国家电网的销售电价相比,农民在灌溉中实际支付的电价已经翻倍,与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终端价格不相上下。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家电网未能实现田间地头全覆盖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灌溉用电问题,往往由村委会用集体资金投建变电站,供村民使用并收取电费。那么,村里在打通电网到地头的这“最后一公里”上,是依据什么进行加价的呢?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支部书记陆先生:政府部门没有指导价,没有文件规定。

  记者:供电公司定的价格是五毛来钱。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支部书记陆先生:五毛四分来钱,你加上线损,每台变压器都有线损。

  记者:线损能有这么高吗?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支部书记陆先生:对啊。

  记者:有没有盈利?

  平度市崔家集镇陆家村支部书记陆先生:有盈利,盈利归集体。

  平度市大泽山镇唐家村支部书记唐先生:都是我们村以前定的价钱,不用什么依据,农灌电肥,变压器是村委的,坏了的话,村委自己拿钱维修。电价适当加了价,就是为了预防坏了,还得雇电工看着,维修着。

  在村干部看来,加价是为了分摊供电设施的维护、电损和人工费用,但加多少,没有标准,这也导致“一村一价”的情况大量出现。此外,记者采访的这四个村,灌溉用电明细多年未公示。村民表示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结果。

  平度市大泽山镇大尹家村村民:没有管的,反映也不好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农业用电也没有物业,不是市场行为,属于自治。

  记者:不归你们管吗?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不是,你咨询咨询发改委。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我们这边是没法给你解决这个事,没有指导价。政府定价指的就是供电公司收村里的有价格标准,村里收农户的好像没有。

  对于农村灌溉用电的价格制定和监管,记者又向省发改委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灌溉用电形式属于农业转供电,最终价格由电价、耗损、水费、人工费等费用构成,计算相对复杂,价格制定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费用明细应该对外公示。

  另外,记者对比发现,青岛对工商业转供电的损耗和加价有明确规定,转供电单位向用户收取损耗不得超过12%,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而农业转供电并无此类标准。生姜种植大户唐泽军告诉记者,希望灌溉用电的成本能公开透明。

  平度市大泽山镇唐家村村民唐泽军:适当加点电损、工人费、物业管理咱都能承受。我希望电费更合理一点,让老百姓能承受。

  记者调查发现,针对灌溉用电随意加价、价格不透明的投诉,各地多有存在,且持续多年。这样的价格乱象,伤害的是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河南省在2018年就明确规定,农业灌溉用电产生的供电损耗、供电和灌溉设施维护费用,收取标准不得高于0.2元/千瓦时,今年又提出力争在2023年2月底前解决全省农业灌溉用电价格较高问题。经验在前,青岛的灌溉用电“糊涂账”,何时能变成“明白纸”呢?

  本台短评:让灌溉用电成为“明白账”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支持农村发展,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在这样的指挥棒下,及时发现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农民减负,为农村发展助力,是应尽之责。而灌溉用电作为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一环,其成本是否合理,关系到农民真金白银的支出,关系到切身利益,需要的是清晰合理的“明白账”,而不能任由一直糊涂下去。把支农惠农落到实处,必须从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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